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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39pm 13/02/2022

性罪案

社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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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18岁以下受害者 30%性罪案源自社交媒体

(八打灵再也13日讯)警方数据显示,自2017年至去年9月18日,涉及18岁以下受害者的中,当中有30%即1160宗源自聊天应用程式、WhatsApp及微信上的互动。

全国警察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主任茜蒂甘希雅助理总监告诉国文报章《每日新闻》,这期间,有354宗受害者是透过WhatsApp与加害者认识和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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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次是微信的322宗、Instagram的158宗及脸书的124宗。”

她说,如果此类问题不从一开始就加以遏制,未来可能会有更多儿童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成为性罪案的受害者。

“在这1160宗性罪案中,多达860宗是强奸案,其中涉及的主要社交媒体分别是微信的303宗、WhatsApp的261宗、Instagram的96宗及脸书的87宗等。”

她披露,警方去年共接获1028宗强奸案,超过10%,也即137名儿童或18岁以下的受害者是透过及聊天应用程式的互动坠入陷阱。

“警方在去年首9个月一共接获3165宗性罪案,其中236名受害者未成年。”

她说,除了强奸案外,其余涉及未成年受害者的性罪案包括非自然性行为(6宗)、非礼或性骚扰(37宗)、色情内容物(13宗)及性诱拐(4宗)。

受害者若未接受治疗及康复
或成性成瘾者或加害者

茜蒂甘希雅说,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如果这些受害者没有接受治疗及康复,他们可能会成为性成瘾者或加害者。

她补充,受害者也可能会失去自己的身分认同及拥有错误的文化价值观,因为他们不理解施加在他们身上的性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并错误以为这是一件普通的事情。

“警方奉劝父母时刻监督孩子在社交媒体上的活动,因为大多性罪案加害者都是陌生人。”

她说,一般上受害者起初没有意识到自己遭到性剥削,因为加害者会以关心受害者的面目出现,通过甜言蜜语引诱受害者一步步坠入陷阱,再与受害者进行通电或短信聊天,直到最后诱导受害者发裸照。

“加害者会变本加厉,要求受害者发视频或裸照,以发泄自己欲望或发到网络黑市捞一笔,倘若受害者不从,加害者会威胁受害者将这些视频及裸照公开。”

她说,受害者基于害怕及羞耻,有时不得不服从加害者的要求,当类似事情反复发生,受害者感到压力及忧郁,甚至会出现自杀的倾向。

“为了帮助受害者,警方在展开调查工作时,会通过儿童侦讯中心(CIC)和儿童支援服务中心,让受害者在一种轻松的氛围下,协助警方查案,以减少受害者遭受的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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