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4日訊)前全國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指出,執法人員佩戴隨身攝像機勢在必行,以確保前線警員始終正直的展開警務工作,並在大眾面前塑造一個透明處事和專業的形象。
慕沙哈山對國文《馬來西亞前鋒報》指出,他曾在2014年,對政府提議執勤的警察需佩戴隨身攝像機,然而卻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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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英國警方在佩戴隨身攝像機後,有助於增加外界對警隊的信任,及保護他們免受惡意的指控。
“有了隨身攝像機,執勤的警察會意識到他們的舉動將被錄下,為此會專業履行所有的職責,此外一旦外界對該名警察有任何指控,也能通過攝像畫面還原真相。”
慕沙哈山指出,所有執法人員都應該佩戴隨身攝像機,以確保他們在執法期間保持廉潔,從而提升政府的誠信度。
他說,隨身攝像機必須要有安全機制,尤其是在佩戴後,佩戴者不能移除攝像頭及錄像片段不能隨意被刪除,並且確保只有技術團隊能查看或播放視頻。
“唯有這樣,違法的警察才不能自行刪除片段。”
慕沙哈山也建議執法人員在執勤時,不要佩戴手機等個人物品,可使用對講機進行溝通,而且使用對講機,能讓行動室聽取對話,這將避開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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