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勿16日訊)彭亨州政府以行動黨文冬區國會議員黃德在其臉書上載的視頻,在沒有依據下涉誹謗,詆譭彭州政府的形象為由,向他發出律師信,要求他道歉及賠償100萬令吉名譽損失。
黃德是因為日前上載兩個視頻,指責州政府默許濫伐樹林,而於前天接獲州政府委託的關丹律師樓發出的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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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德在其臉書上載的3頁律師信指出,黃德分別於去年12月28日和今年1月30日,在其臉書上載兩個極具誹謗性的視頻。
道歉內容須州政府批准
律師信促請黃德在沒有任何條件下,向州政府作出公開道歉,道歉內容及用詞必須先獲得州政府批准,並在社交媒體尤其是臉書及Instagram發佈,永遠不得撤下。
此外,由於州政府的形象已在群眾中受到破壞及被蔑視,因此向黃德追討100萬令吉名譽損失,如果黃德在14天內沒有依照指示行事,將會入稟法庭起訴。
“空拍伐木有實據”
黃德:我不怕
對此,黃德表示,他是基於人民的利益發言,而且有真憑實據,他不會畏懼。
他今日接受星洲日報詢問時說,他是詢問彭亨州政府為何要發出執照給人們砍伐樹林,難道詢問也有罪嗎?如果有罪這國家就有問題了。
“如果我在本身官方臉書上載的視頻所揭露的事情是假的,不是真的,那麼請州政府拿出證據來。”
他指出,他是使用空拍機拍攝伐木情況,一切有事實根據,不是憑空捏造。
他反問州政府在砍伐樹木所獲的利益與大水災造成的損失,兩者之間作比較,是不是得不償失?
“多少人因為州政府為了伐木所得的一丁點利益,而蒙受大水災所帶來的巨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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