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6日訊)高庭駁回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奈因以“缺庭判決”(Judgement In Default)起訴前巫統最高理事拿督洛曼的申請,莫哈末奈因指後者沒有提呈答辯書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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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已呈答辯書
根據馬新社取得的法庭文件顯示,副主簿官諾阿菲達昨日駁回其申請,理由是洛曼已經於2月11日提呈答辯書。
洛曼的代表律師羅根受詢時說,在同一天(2月11日),上述答辯書已經送到莫哈末奈因的代表律師的律師樓Messrs Akberdin。
莫哈末奈因2月14日通過上述律師樓入稟申請,指洛曼沒有在指定期限內提呈答辯書。
他說,法庭訂於2月21日進行案件管理,而禁制令的申請則訂於3月22日。
高庭於1月20日諭令洛曼在24小時之內刪除其通過臉書和YouTube有關指控莫哈末奈因涉及性騷擾的所有指控性言論,並指這些指控具有誹謗的意味。
高庭法官拿督羅扎娜在莫哈末奈因起訴洛曼一案中,受理莫哈末奈因所提出的單方面禁制令的申請。
莫哈末奈因(54歲)也是大馬伊斯蘭司法局總監,他起訴洛曼誹謗及索取3000萬令吉賠償。
他指洛曼的言論具有誹謗性,包括指他是一名精神上的機會主義者,已經有損他身為一名可靠領袖和社會榜樣的名譽,同時破壞大馬伊斯蘭司法局的良好形象。
他說,這些誹謗性談話已經破壞他的名譽、尊嚴、形象和在民眾眼中的地位。
他申請禁制令刪除上述視頻和貼文,要求答辯人不能再次發佈,並且需要在社交媒體上道歉。
他尋求示範性、加重性和懲罰性的賠償各1000萬令吉,從下判開始算起的年利率5%,以及其他法庭任何適合的賠償。
洛曼在2月11日提呈的答辯書中,否認在社交媒體上載的貼帶有誹謗起訴人的字眼,並表示那只是公平的看法。
“通過揭露、證據、文件和受害人的投訴,顯示這是一起起訴人涉及的性騷擾事件,根據我接獲的資訊,我相信這是事實,警方或有關當局應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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