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的使用已成为必要的日常活动,不仅供个人使用,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社交媒体除了促进社交互动以外,还方便用户轻易地浏览新闻和获取信息,借此成为创建、共享和传播信息的宝贵交流工具。
汝来英迪国际大学商业、传播和法律院系讲师娜祖礼拉(Nazruzila Razniza Mohd Nadzri)与马来西亚国立大学(UKM)法律系的加玛哈利力哈山(Kamal Halili Hassan) 进行的“管理雇佣关系领域内的社交媒体”研究表明,虽然社交媒体辅助交流,但在使用时,每个人还是需要提高谨慎并确保其使用得当,尤其是在专业领域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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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项研究中,娜祖礼拉表示,其他形式的社交媒体包括网上论坛、线上个人资料、播客、图片和视频、电子邮件、即时消息、音乐共享程式和基于互联网的语音服务(Voice over Internet Protocol, VoIP)。应用程式也称为“Web 2.0”,包括博客、短信、Wiki和其他应用程式,如Google Reader、Google Docs和旨在连接商业专业人士的社交网络服务的Ryze。
娜祖礼拉认为,社交媒体是 “物联网” 时代的传播媒介。对于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帖的影响力仍存在着不确定。从员工的角度来看,在社交媒体上写文案和发帖可能牵涉到雇佣关系。
该研究还审查了有关员工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帖的法律立场。
娜祖礼拉分享: “这项研究分析了管理特权、员工隐私权、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以及信任义务之间的关系以评估员工在社交媒体上的行为可能影响雇佣合同的程度。”
不成熟表达方式或危及工作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心怀不满的员工会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泄他们对职场和雇主的愤怒及不满。遗憾的是,员工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个人观点的举动显得不成熟。由于在发布时没有权衡它可能给他们的职业生涯带来的后果,因此,在社交媒体发表的一些想法或表达方式可能会危及他们的工作。”娜祖礼拉在她的研究中说道。
此外,该研究还提及雇主应该在社交媒体领域更加积极主动,经常向员工提供有关社交媒体影响力以及个人观点如何影响工作和工作关系的教育和培训。
“不仅如此,该研究主要深入探讨员工的隐私权,和雇主在社交媒体被使用于工作场所的同时拥有维护他们的商业利益的权利,因为雇主通常担心社交媒体是生产力杀手。”
她进一步阐述:“一项调查显示,员工每天在工作期间平均花1.5小时在社交媒体上。总计每周7.5小时,每月超过30小时,一年花390小时。虽然员工快速浏览其社交媒体账户的新闻、快速回复评论或祝福等等,但如今这似乎也成为企业的主要关注点。”
毫无疑问,对于职场的社交媒体隐私问题,雇主保护商业利益的权利与员工的隐私权产生抵触。 “是的,员工确实有隐私权。然而,这种权利并不是没有限制的。隐私权必须与雇主保护其品牌、声誉和确保其员工生产力相互平衡。”
如果允许员工浏览社交媒体平台,则应制定全面且定义明确的政策,以防止滥用并降低雇主风险。话虽如此,引入社交媒体政策对于继续维持雇主和雇员之间稳定的雇佣关系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制定政策将使团队更容易为自己辩护,进而不对员工的不当行为负责,因为管理层会采取措施以防止不当行为及过度使用社交媒体。当然,只有黑白分明的政策是不够的,雇主还应该向员工传达其存在的定义,实施适当的培训并采取措施监督其遵守情况,并在必要时强制执行。”娜祖礼拉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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