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体制的规定内,灵活地使用现有资源来解决问题,并且将对学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仍是学校须持续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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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从去年开始要求需要聘请临教的学校透过MySTEP系统提出申请,但是基于多年悬而未决的师资短缺问题,政府又不够资源聘请临教、申请程序繁琐和缺乏效率,以及学校需要临教但是不符合教育部的申请条件等原因,导致学校只好透过董事部或家教协会自行聘请临教。
其实在推出MySTEP系统之前,按照规定,学校也不能聘用未经教育部批准的临教或代课老师,但是由于监督相对的宽松,才会出现学校在未申报或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自行聘请的灰色地带。
在吉隆坡,此“灰色地带”在教育局发出公函,“提醒”学校不能在没有透过MySTEP系统向教育局申请和获得批准的情况下自行聘请临教后,顿时成了界限分明的“黑白两色”。那些未获批准的临教或代课老师,正式成了非法或无牌的老师。
此做法解决第一段提及的那些促使学校自行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的问题了吗?
最大的症结是师资短缺持续多年,政府又不够资源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因此华小在面对师资短缺时,就由董事部或家协自费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这被喻为是华小的“自救方案”,一方面协助减轻在职教师被迫代课的负担,另一方面是减少师资短缺对学生的影响,因此此自救方案除了救自己,也变相在分担教育部或政府的经济压力。
然而,当吉隆坡教育局发出通令,提醒学校不能再绕过当局,自行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而是必须事先申请之后,学校就无法再如过去游走在灰色地带般,透过自行聘请,在短时间内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若要走正常程序,政府又没有足够资金来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那么禁止学校自聘自救,岂不是“你无法解决问题,还要阻止我自己想办法解决问题”,进而加剧师资短缺问题?
好在经过各华教团体反映问题后,教育部副部长说,他已指示各州教育局必须在7天内“批准”。据了解,此“批准”只是针对有关的临教人选给予“批准”,而非透过MySTEP的“正式批准”。也就是说,只要临教申请和人选符合资格,那么州教育局就必须在7天内批准,以便该临教能即刻到校执教,而该名临教的薪金将先由家协支付,直到政府透过MySTEP给予正式批准,才由政府支付该临教的所有薪金。
这实际上未解决教育部体系师资短缺,又没有足够资金聘请临教的问题,只是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默许学校自聘,以及严厉禁止学校自聘中间,取了个折衷方案。此方案的好处是,在政府有足够资金的情况下,批准符合资格的临教申请,便能减轻学校董事部或家协自聘人手的负担,而且为学校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本来就是教育部的责任。只是,若政府因资金不足,迟迟无法透过MySTEP批准,那么学校董事部或家协也可持续自费聘请该名获得教育部批准的临教或代课老师。
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凡聘请临教或代课老师都必须经过官方的批准,必定不如过去学校董事部或家协自聘临教的方式来得方便、容易和迅速,如必须根据政府所规定的条件来遴选临教或代课老师人选等。种种规定与限制都让学校根据自身情况采取解决措施方面的权力进一步集中于中央,同时也出现一些学校认为有需要聘请临教,但是政府认为你已有足够人手调派,不需要临教等认知差异的情况出现。因此,如何在体制的规定内,灵活地使用现有资源来解决问题,并且将对学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仍是学校须持续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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