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首相署(國會與法律)部長拿督斯里旺朱乃迪認為,在這個冠病病例高峰期,我國應試圖避免選舉,而這就是政府必須與希盟簽署轉型與政治穩定諒解備忘錄的原因。
他今日在“諒解備忘錄——為什麼它將改變馬來西亞政治”線上研討會上說,簽署諒解備忘錄的舉動,並沒有在某種程度上削弱民主的功能或國會議員在議會中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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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舉例,北愛爾蘭的“信任和支持協議”(CSA)因政府不能提供所要求的願景和耗費較多而失敗了;紐西蘭在實施這個協議也出現一些小插曲,為此他成為焦點,確保政府必須在3月的國會會議上,提呈反跳槽法案和限制首相任期最多兩屆或10年的法案。
首相“期限”定義仍沒結論
對於上述法案批准的難度,旺朱乃迪認為,諒解備忘錄中規定政府必須在3月前得出結論,但大家還沒有就首相“期限”一詞的定義得出結論,還有總檢察長的20個問題沒有得到答覆。
他舉例,首相兩個任期的定義是什麼?是指在職的任期或5年?如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在任17個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還在任職中,這該如何定義,這就是困難所在。
“修正一項法律需要對憲法進行其他修正,其中一些立法已經過時,而起草反跳槽法案或條款需要詳細研究和整體會議的參與,以便決定優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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