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兩火爆男為孩子買吃的,卻因不滿攤販給錯食物和蛋煮不熟,一人潑熱湯,一人潑熱粥,將攤販燙傷,雙雙被控。
《新明日報》報道,其中一被告為飲料攤少東劉長德(譯音,38歲),他昨午承認用被加熱液體傷人的罪名後,法官將案件展期至2月24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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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2月1日下午12時37分左右,到了大牌90號黃埔通道熟食中心的“新記粥品”買粥,要求加蛋。
被告是在為幼兒買粥,當他透過塑料盒見到粥裡的蛋沒熟透後,要女攤主周玉葉幫忙把蛋煮熟。
66歲女攤主當時說,被告應該在點餐時就交代。被告不爽,說她若不想工作就不要工作。女攤主回嗆,說她沒在打工,她就是老闆。被告一時氣憤,打開了裝粥的盒子後,往女攤主的身上潑,結果熱粥潑中了她的臉和上半身。
一名在隔壁檔口排隊的男子見狀, 開口勸被告冷靜。被告離開後,男子見到女攤主臉部紅腫,建議她報警和召救護車。該男子還幫忙四處打聽被告的身份,發現他是熟食中心內飲料攤攤主的兒子。
女攤主臉部燙傷
女攤主臉部多處一二級燙傷,一年後才完全恢復正常。
案情顯示,女攤主事後被送往醫院救治,醫生髮現她臉部多處、頸項、胸口和手臂都有一二級的燙傷。她在同年2月18日回到皮膚專科診所複診,發現傷勢大致上都已經康復,醫生估計皮膚還是會留有變色的痕跡約一到三個月。女攤主最後一次複診是在去年5月,醫生在報告中指女攤主已經完全康復,皮膚沒留下疤痕。
要炸豆皮卻變炸豆腐
軍人肇禍後回來道歉
要炸豆皮,攤販卻給炸豆腐又不肯重煮,軍人發怒潑湯,為此被罰款5000新元(約1.6萬令吉),或丟工作。
軍人陳淳龍(譯音,28歲)昨午承認一項魯莽行為造成他人受傷的罪名。
庭上揭露,他在2020年6月6日到兀蘭71通道第676座組屋的海軍部村莊熟食中心買食物。他稱點了炸豆皮,但是53歲女攤位助手煮了炸豆腐。被告要求她重煮,但她卻不肯。
被告轉過身時,他買的那包食物剛好掉在地上。他因此拿了自己買的另一包熱湯,往女攤位助手的方向丟,砸中了她的腰間。
事發後被告迅速離開,但幾名目睹事件的路人追上他,他之後返回攤位向攤位助手道歉。攤位助手因此事件而受傷,共獲得11天的病假。
被告的代表律師之前求情時指出,被告是為了挑食的四歲自閉兒買食物,他不滿女攤位助手不肯幫忙,一時衝動才會犯案。
律師也懇求法官不要判被告罰款超過2000新元,因為超出這個數額的罰款會導致被告失去工作。
國防部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陳淳龍是一名上尉,如今已經被停職,國防部及新加坡武裝部隊將決定是否將他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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