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上訴庭三司一致駁回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安華針對雞姦案的上訴申請,維持高庭的裁決,即撤銷安華針對第二宗雞姦案起訴大馬政府的訴訟。
由拿督李瑞生(譯音)、拿督阿布巴卡及拿督蘇邦裡安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透過線上Zoom視訊軟件作出上述裁決。
ADVERTISEMENT
阿布巴卡在裁決中指出,上訴人(安華)指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當時將950萬令吉匯給第二宗雞姦案外聘首席主控官丹斯里沙菲宜,使得沙菲宜在案件中不獨立,但上訴人這番指控並無證據支持。
指納吉沙菲宜若有金錢交易
由總檢察長檢控
他指出,即使證明這筆錢是納吉支付給沙菲宜,上訴庭三司認為這不會影響上訴庭和聯邦法院的裁決。
他說,上訴庭和聯邦法院的裁決是由法官獨立作出,並不受到納吉和沙菲宜二人之間的匯款影響。
“因此,納吉是否支付該筆款項予沙菲宜無關緊要,反貪會會進行調查,若當中出現貪汙,則由總檢察長檢控。”
他說,高庭撤銷安華針對第二宗雞姦案起訴大馬政府的訴訟,是正確的。
他指出,安華在面對雞姦案的刑事提控中,後者從高庭至聯邦法院的階段,始終擁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力。
“高庭若批准安華提出的(針對第二宗雞姦案起訴大馬政府)訴訟,宣判(上訴庭和聯邦法院)裁決無效,這是錯誤和不恰當的。”
“因此我們一致駁回上訴,並維持高庭的裁決。”
聯邦法院在2015年2月10日裁定安華雞姦罪成立及監禁5年,他在2018年5月16日獲得國家元首特赦。
安華是在2017年6月9日入稟訴訟,列政府為答辯人,指他在雞姦案的上訴沒有獲得公平審訊。他要求宣判上訴庭在2014年3月7日裁決他有罪是超越聯邦憲法權限,同時要求宣判聯邦法院維持上訴庭裁決無效。
吉隆坡高庭在2017年11月8日批准政府申請撤銷安華訴訟,因為其訴訟毫無根據及沒有任何證據。當時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查認為,安華在訴狀指控納吉支付檢察官是毫無證據支持。政府是基於有關訴訟瑣碎、沒有訴訟因由及濫用司法程序而申請撤銷。安華隨後針對高庭的這項裁決上訴到上訴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