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狮城一对夫妻虐待女佣,除了狠扇耳光,导致女佣耳膜破裂,还逼她喝马桶水,甚至用满是粪便的婴儿尿布擦脸。女雇主上诉要求减刑,昨天(25日)被高庭驳回,即将入狱服刑20个月。
37岁的上诉人黄薇恩在承认四项虐待女佣的控状后,在去年8月被判监20个月,另有六项控状被纳入考量。她的丈夫庞晨勇则被判监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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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33岁的印尼籍女佣斯里拉哈尤在2017年4月开始为雇主一家工作。当时,这对夫妇的儿子两岁,女儿九个月大。
同年7月左右,雇主俩开始在对女佣工作表现不满意时,动辄打骂她。女雇主除了挥拳打肿她的额头和眼睛,还掌掴她至左耳浮肿且疼痛等,种种恶行,罄竹难书。
为了掩饰罪行,女雇主让女佣戴上头巾,遮盖伤痕,更在带女佣去诊所就医时,叫她向医生撒谎,称在来狮城之前,耳朵就已被丈夫打到畸形。
这对夫妇的罪行在2018年1月1日凌晨1点被发现,男雇主因女佣没告诉他婴儿发烧而发火,女雇主则骂她笨蛋,跟着用脚踢她腹部,导致她跌倒。
女佣再也无法忍受,趁他们照顾孩子时逃跑,并在另一名女佣协助下报警,后被送往邱德拔医院。
辩称犯罪时患产后抑郁症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站CNA报道,为女雇主处理上诉的律师指她在犯罪时患有重度围产期(peripartum)抑郁症。
律师引述包括心理卫生学院专家在内两名专家的结论,称女雇主所患疾病削弱了她的自我控制能力,因此促成她的犯罪行为。为此,他要求把20个月的刑期减至11到15个月。
控方回应说,产后抑郁症是一个相关的考量因素,但女雇主有足够的自制力,是故意而为,甚至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来掩盖罪行。
控方:女雇主当时意识到自己有错
控方认为,她的罪责很重,她当时意识到自己行为有错,却在半年期间内“坚持”犯案。控方指出,在阻吓虐待女佣方面,有明确和紧迫的公共利益。
此外,受害者遭遇“有辱人格的待遇”,耳朵也可能永久畸形,这也是加重罪行的行为。
高庭法官坎南拉米施维持原有判决。他说,这名女雇主的行为是令人震惊和有失身份的,并对受害者造成了心理以及永久性的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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