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6日訊)檳州宗教司拿督斯里旺沙林說,非穆斯林兒童改信伊斯蘭的課題,顯示出聯邦法院的宣判與伊斯蘭法律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此課題應提交給統治者會議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網媒《今日自由大馬》引述他的談話,指任何不滿意判決的人,都有權通過法律程序來審查該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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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聯邦法院的裁決,“被認定與”伊斯蘭法相沖突,即未成年人(mumayyiz)必須依據穆斯林父親信奉伊斯蘭,至於已成年者則可自由選擇他們想信奉的宗教,而未成年人指的是能夠區分好與壞的人。
“在目前出現的案件中,聯邦法院裁定18歲以下兒童,若要改信伊斯蘭,必須得到父母雙方的同意,儘管在憲法,英語中的‘父母’(parent)一詞,各州之間的解釋(伊斯蘭教義)有所不同。”
他認為,要解決這種差異的最佳方法,就是提交到各州統治者會議,因為統治者是各自州屬伊斯蘭的最高領袖。
他說,將這個問題提交給統治者會議,也符合憲法中規定的伊斯蘭教作為“聯邦宗教”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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