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騙徒透過社交媒體誘騙受害者作出猥褻動作後,然後悄悄錄製色情視頻或裸照向受害者勒索錢財;受害者有男有女,包括VIP。警方呼籲公眾提高警惕。
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告訴國文《陽光日報》,嫌犯先與受害人分享脫衣視頻,包括赤裸身體,然後要求受害者也分享裸身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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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受害者來自不同的背景,包括家庭主婦、單親媽媽,以及少數VIP。”
被迫付100至1000遮羞費
他說,依據警方接獲的投報,包括VIP在內的一些受害者,因害怕自己的裸照或不雅視頻被傳播,因而向嫌犯支付介於100至1000令吉不等的遮羞費。
“嫌犯透過臉書或Instagram等社交媒體誘騙受害者,無論男女,千方百計讓他們自願分享自己的裸照或色情視頻。”
他說,嫌犯起初為了讓受害者上鉤,會送東西或禮物給受害者,同時也會展示自稱是美女或帥哥的照片。
“雙方認識後,嫌犯誘騙受害者脫衣服並展示私人敏感部位,一旦受害者不小心就範,那嫌犯就會錄下來,然後威脅受害者會將視頻發給妻子、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員。”
他補充,在大多數案件中,嫌犯都是透過社交媒體來誘騙受害者墜入陷阱。
不付遮羞費 威脅散播裸照視頻
阿都加里爾指出,嫌犯先錄製受害者的色情視頻和裸照,再勒索受害者支付一筆遮羞費,並威脅受害者若不就範,將在社交媒體上散播受害者的裸照或視頻,包括傳給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
“受害者基於害怕,都會依據嫌犯要求而支付金錢。”
部分嫌犯為熟人前任
他說,部分個案的嫌犯是受害者的熟人、前男友或前女友,並舉例說,一些情侶分手後,男子會通過傳播他們相愛期間所拍攝的色情視頻或裸照來威脅前女友。
“隨著科技及互聯網的發展,勒索或恐嚇散播裸照和色情視頻的罪案的發展出現了讓人擔憂的趨勢。”
他說,一旦這些照片或視頻上網後,就很難徹底抹滅或銷燬,且可以廣傳,實際上這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有影響,因此警方奉勸民眾明智地使用社交媒體,不要輕易洩漏個人的信息或隱私照,以免後患無窮。
他強調,以裸照或不雅視頻進行勒索,違法者將在刑事法典第384(勒索)、第385(試圖勒索以致令人陷入恐懼)條文,以及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不當使用網絡設備或網絡服務散播假消息)條文下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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