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羅秀虹的孩子在年滿18歲時選擇歸信伊斯蘭,即使現在他們恢復信奉原生家庭的興都教信仰,到時又有誰能夠阻止呢?反之,硬生生分離母子,難道不會讓羅秀虹的孩子、乃至其他人都對伊斯蘭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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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丹自2017年開始吸食冰毒,兩次打傷妻子玫瑰。第一次,玫瑰的手腿被打斷。第二次,阿丹用錘子敲打玫瑰頭部,直到她入院縫了27針,也再次打斷她的腳。
在第二次事件發生後,玫瑰向一個幫助受虐婦女的非政府組織尋求庇護。該非政府組織隨後幫她在彭亨州找到了一份廚師的工作。玫瑰打算存錢和孩子們一起生活。
玫瑰於2019年7月獲得臨時監護權。不久後,她提出離婚。當時,阿丹因吸毒而在丹州被判入獄兩年。
然而,玫瑰找不到被丈夫家人藏起來的三名孩子。2020年和2021年的跨州禁令阻礙她繼續尋人。
最終,她得知她的孩子被其他宗教的傳教組織照顧並改教了。
上面的故事是真實的故事,除了人名——玫瑰實際上是羅秀虹,而阿丹是納嘉斯瓦蘭——以便讀者可以就事論事,而不受任何社媒上廣傳觀點影響而先入為主。
羅秀虹的監護權有兩大爭議。首先,宗教不同,親情是否就需要斷絕?在伊斯蘭曆史中,我們被教導說,先知的叔叔阿布達立在麥加保護他免於各種傷害,但至死都沒有歸信伊斯蘭,而先知始終敬愛他。
其次,聯邦法院在英迪拉案中對聯邦憲法做出了清楚詮釋,即未經父母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對未滿18歲的兒童進行改教。至高無上的憲法應該被背棄嗎?
有穆斯林朋友認為,即使有人改信伊斯蘭的做法違憲,穆斯林也必須捍衛到底。說到好像沒有人的幫助,別人就不可能成為穆斯林。這讓身為非穆斯林的我感到困惑。
這不是牴觸了穆斯林的一貫說法嗎?不是說,(接受伊斯蘭的)“啟示”是真主的權利 (Hidayah hak Allah) 嗎?如果真主願意,誰能不成為穆斯林,不是嗎?
如果羅秀虹的孩子在年滿18歲時選擇歸信伊斯蘭,即使現在他們恢復信奉原生家庭的興都教信仰,到時又有誰能夠阻止呢?反之,硬生生分離母子,難道不會讓羅秀虹的孩子、乃至其他人都對伊斯蘭退避三舍?
請不要相信一些人的危言聳聽,以為非穆斯林總是想挑戰或削弱伊斯蘭。請記住,在吉隆坡的徐荷蘭婆婆撫養羅哈娜,還有在怡保的林柄志爺爺和及在亞庇的黃慧蓉老師,他們都撫養了幾名穆斯林孩子。他們廣受欽佩和尊敬,因為他們撫養穆斯林孩子卻不改變後者的宗教信仰。
如果作為我國三分之二多數的穆斯林採取同樣的態度,以親情為重,不但穆斯林會受到欽佩和尊重,而伊斯蘭也會更讓人親近。
當然,這個問題很敏感,但敏感不是大馬各族人民就因此不能理性行事、將心比心和維護聯邦憲法的藉口。
Lukisan lama jangan dipadam,(舊畫且莫除)
Hutang lama jangan dikira,(舊債且莫計)
Semua manusia zuriat Adam,(人皆阿當裔)
Lain agama tetap saudara.(異教仍同胞)
(黃進發,Sinar Harian專欄作者,本文獲Sinar Harian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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