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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21pm 28/0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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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总加入反对行列 “342法修正案应听民意”

华总与大马伊斯兰消费人协会签署谅解备忘录后,交换文件。左起为吴添泉、东姑阿益威及纳晋佐汉。(黄安健摄)

(吉隆坡28日讯)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吁请卫生部在这次召开国会提呈受争议的2021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修正法案(342法令)寻求通过前,应更广泛的收集工作,包括朝野议员的看法,以及国会卫生、科学及革新特别遴选委员会的建议,确保能寻求共识。

他强调,当局不应以类似刑事法典式的惩罚来对付触犯者,毕竟触犯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应与刑事犯罪相关的惩罚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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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添泉是今日在华总与大马伊斯兰消费人协会(PPIM)签署“反对342法修正案”谅解备忘录仪式上致词时说,任何法令的修正和执行,都是希望能获得人民的支持、配合和遵守,尤其是针对公共卫生领域。

他说,事实上,华总和人民是支持政府及卫生部,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方面所作出的防疫措施,但修正案提出后引来许多朝野议员、社会团体和民众的非议,主要出在修改中的惩罚和罚款过于严厉。

社团组织应和企业机构分开

吴添泉说,该修正法案,个人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最高监禁7年,或两者兼施;而被列入的组织(Pertubuhan Perbadanan)中,不包括政府机构,却涵盖1966年社团法令下注册的组织、俱乐部、协会和公会等方面,则面对最高200万令吉的罚款。

他指出,尽管较后卫生部在面对“罚额过高”声浪反弹后有修改减半,但仍然引来非议。

他说,站在组织立场来看,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下注册的社团和组织,也被列入组织范围内受到同等严厉对付,这应重新检讨,毕竟国内许多类似的社团或组织,包括华总和各州中华大会堂,以及全国许多华团在内,都是非营利的民间团体组织,一旦面对不论是200万、100万或是50万令吉的违例罚款,都是令人难以负荷。

他建议政府在清楚划分出组织(Pertubuhan Perbadanan)中的领域,应把企业机构和公司,和社团组织分开,同时,身为民间非营利的社团组织应被豁免于“高额罚款,否则,相信将导致许多社团组织因不敢举办活动,而陷入冬眠。

伊消协:罚款比犯罪高说不过去

大马伊斯兰消费人协会顾问团主席东姑阿益威说,该会坚决反对342法修正案,这是无法令人民接受的措施,因为制定的罚款比犯罪来得高,这简直说不过去。

他希望争取更多的非政府组织加入反对行列,让政府和人民代议士在制定相关法案时,了解民心。

大马伊斯兰消费人协会主席拿督纳晋佐汉指出,该会在本月25日已向国会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哈伦致一封公开信,要求正视人民对342法修正案感到的担忧和混淆。

他感到欣慰,看到华总愿意站在一起,为人民发出声音,为不公平的措施提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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