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砂拉越州元首敦泰益玛目续任2年,今日在国家王宫获得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颁发委任状。
这是泰益玛目第三个砂州元首任期,他是在砂拉越州宪法第1条款下接受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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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任期从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第二次从2018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出席颁发委任状仪式者还有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砂拉越州首席部长丹斯里阿邦佐哈里、政府首席秘书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首相署部长(沙巴及砂拉越事务)拿督斯里麦西慕、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南茜苏克里、乡区发展部副部长拿督哈斯比。
在此之前,泰益玛目曾自1981年3月26日起连续33年担任砂拉越州首席部长,上一任砂首长为其叔叔敦阿都拉曼耶谷。
泰益玛目出生于1936年5月21日,是家中十个兄弟姐妹的长子,其父母为玛目阿邦雅亚和哈密达耶谷。
泰益玛目曾在澳洲阿德莱德大学完成法律课程,曾被任命为南澳最高法院法官的赫伯特·梅奥爵士的助理,他自1963年开始从政,并在1966年首次担任砂拉越州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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