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砂拉越州元首敦泰益瑪目續任2年,今日在國家王宮獲得國家元首蘇丹阿都拉陛下頒發委任狀。
這是泰益瑪目第三個砂州元首任期,他是在砂拉越州憲法第1條款下接受委任。
ADVERTISEMENT
首次任期從2014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第二次從2018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出席頒發委任狀儀式者還有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砂拉越州首席部長丹斯里阿邦佐哈里、政府首席秘書丹斯里莫哈末祖基、首相署部長(沙巴及砂拉越事務)拿督斯里麥西慕、旅遊及文化部長拿督斯里南茜蘇克里、鄉區發展部副部長拿督哈斯比。
在此之前,泰益瑪目曾自1981年3月26日起連續33年擔任砂拉越州首席部長,上一任砂首長為其叔叔敦阿都拉曼耶谷。
泰益瑪目出生於1936年5月21日,是家中十個兄弟姐妹的長子,其父母為瑪目阿邦雅亞和哈密達耶谷。
泰益瑪目曾在澳洲阿德萊德大學完成法律課程,曾被任命為南澳最高法院法官的赫伯特·梅奧爵士的助理,他自1963年開始從政,並在1966年首次擔任砂拉越州議員。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