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訊)大馬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超額持股的爭議未平息,多名在野黨議員不滿阿佔巴基日前缺席聽證會,國會下議院議長丹斯里阿茲哈哈倫也認為阿佔巴基的缺席不妥,不過他指委員會主席後來也認同阿佔必須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所以拒絕出席聽證會的問題已不存在。
阿茲哈今日在國會下議院指出,他不同意“阿佔巴基指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向他發出的是邀請,而並非法庭傳票(Subpoena)”這番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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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新聞網站閱讀到阿佔巴基的言論,他說這是邀請,並非傳票,我絕對不同意這項說法。”
“根據議會常規第83(2)條文,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主席有權傳召任何人出席聽證會,而主席以邀請、指示或召見的字眼,要求阿佔巴基出席聽證會,其實與傳票是同等意思,傳票僅是法庭用語。”
議長說,議會常規第83(2)條文並沒有直接闡明必須發出傳票以出席聽證會,但如果委員會主席在信函中明確闡明,要求該人出席聽證會,那麼被傳召者就必須出席。
指阿佔要求法律諮詢
未拒絕赴會
不過,議長指出,他事後也跟進此事,並瞭解到阿佔巴基在收到委員會的信函後,曾以書面回覆,並要求詢問法律顧問的意見。
“後來,委員會主席也認為必須聽取法律顧問的意見,因而在信函中空出日期,因此,關於阿佔巴基拒絕出席聽證會的說法,是不存在的。”
他也說,他本身沒有權力傳召任何人包括阿佔巴基出席聽證會,這是遴選委員會主席的權限。
他表示,就好像議會廳超過200名國會議員同意議長獲得月薪100萬令吉,但不代表他就可以獲得豐厚的薪資,因為這是權利的問題。
他指出,議長辦公室也會安排和各遴選委員會主席見面,瞭解委員會的職權範圍。
較早時,行動黨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在問答環節後援引議會常規第83(2)條文,指國會特別遴選委員會有權傳召任何人出席聽證會,但阿佔巴基卻藐視這項指示。
藍卡巴星抨國會“無牙老虎”
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藍卡巴星、雙溪毛糯區國會議員西華拉沙等人皆要求阿茲哈介入處理阿佔巴基拒絕出席聽證會一事。
藍卡巴星也抨擊國會已經淪為“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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