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日讯)反贪会侦破国能内部职员勾结比特币挖矿集团,收贿3000至30万令吉不等,来掩盖比特币挖矿的非法偷电活动。
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说,贿款是采用2种方式来支付,一是现金,另一是使用加密货币来按月支付,例如每间店的贿金是500令吉,100间店,就是每月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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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比特币挖矿集团是使用由中国买入,由巴生港口入境的最新款机器来进行挖矿活动。
他是今日在有关打击比特币挖矿非法偷电行动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表谈话。
4年偷电损失23亿
他说,反贪会和国能公司和能源委员会的这项行动是由2018至2021年,总共取缔了7209案件,偷电损失高达23亿令吉。
他说,当局在23名目标中,逮捕了18名大马男子,其中包括一名租拥500间店的主谋。
“在大马半岛998间用作挖矿用途的商店中,该主谋就控制了500间,我们也起获了28万1180令吉的现金。”
他说,当局也冻结了97人、27家公司和126个户头的447万6814令吉,另外也起获了1157台总值约231万4000令吉的比特币挖矿机,每台挖矿机约2000令吉,以及起获8万200令吉的电子钱包款额,以及2万5893美元的加密货币。
“我们也充公了5辆车,包括宝马、奥廸、本田思域、丰田Vellfire和Ford Ranger,另外也充公了金链、戒指和金手镯等。”
他强调,比特币挖矿活动是合法的,但偷电则是非法的,却可能因为会引起火患而危及他人的安全,同时所造成的亏损将由人民埋单,而且会影响到医院诊所等的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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