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强调,根据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修正法案建议将企业罚款和罚单金额分别提高到200万令吉和100万令吉,而个人罚款和罚单则分别是10万令吉和1万令吉,有鉴于执法所获得的严苛权力,及当局将落实更严厉的罚款和罚单金额,希盟和行动党遂站稳立场在国会里反对这项修正案。
他也要求国阵需要向柔佛选民解释为何他们支持提高违反防疫标准作业程序的罚款和罚单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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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罚款10万 罚单1万
他表示,根据这项修正案,除了增加罚款(被法庭定罪后)和罚单金额,人们也可被处以最高7年监禁的刑罚。
林冠英今日发文告表示,当局可随意执行如此严厉的罚款和罚单金额,卫生总监被授予不受约束和无限的权力,而这一切在相关修正法案下不能被质疑或挑战。
“有两个根本原因使我们不支持这项修正案。首先,政府在不诚实地试图将责任归咎于人民,以逃避掉他们因管控疫情无力而造成近3万3000人丧命及约350万人确诊的责任。其次,对于无力承担如此沉重的罚款和罚单金额的一般民众和小企业而言,严厉的罚款金额可能对他们的生计和生存造成毁灭性影响。”
“如此严厉的惩罚,加上执法人员的严苛权力,将给经济全面复苏带来额外障碍。为了挽救生命和生计,我国需采用全政府模式来做出应对,而不是指责或使人民变成疫情爆发的罪魁祸首。”
他表示,联邦政府拟在3月12日柔佛州选后,辩论和批准修正案的做法很是狡猾。显然的,政府为了避免争议和此课题对选举造成的不利影响,才会拟定待柔佛州选后再通过这项修正案。为此,包括巫统、马华和国大党在内的国阵需阐明他们是否支持此损害人民利益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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