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訊)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說,大馬和印尼預料可在3月杪簽署僱用及保護印尼女傭諒解備忘錄,以一套新的系統引進印尼女傭。
人力資源部長拿督斯里沙拉瓦南指出,諒解備忘錄已在上週的內閣會議中批准通過,他也已把備忘錄傳送給印尼方面,預料再過兩三週,即月尾前就可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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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項備忘錄簽署後,印尼政府可以掌握在馬工作女傭的所在地、僱主及是否按時獲得薪水等資料。
他對星洲日報說,目前的印尼女傭以遊客的身分來馬,再申請臨時工作準證,留在我國成為女傭,印尼政府沒有她們身在何處及為何僱主工作的紀錄。
仍可通過代理聘請女傭
“因此,印尼政府建議改變這種引入女傭的方式,日後通過單一渠道系統(OCS)招聘女傭,印尼政府可以掌握這些來馬工作女傭的資料,包括她們的所在地及其僱主、是否準時獲得薪資等。”
他指出,OCS落實之後,僱主可以通過女傭代理聘請女傭。
詢及未來將由哪一家政府相關公司(GLC)或機構負責處理女傭招聘事宜,他說,他將在“僱用及保護印尼女傭諒解備忘錄”簽署後,再公佈詳情。
他指出,目前還在等候印尼方面回應簽署諒解備忘錄的日期,預計是在這個月完成。
此前,他對本報透露,該部預計在3月或4月實施電子工資制度(e-Wages),以監督僱主每月支付薪金給外勞。
不久後將檢討女傭基薪
針對基本薪金問題,他說,如果僱主願意支付1500令吉就支付,當局會在不久後檢討女傭的基本薪金。
他也說,他目前正在致力於將引進費用降低,努力正在進行中。
部長早前曾表示希望把引進印尼女傭的成本限制在低於1萬令吉,而且希望女傭底薪從最初要求的1500令吉降至1200令吉。
馬印兩國原訂於2月7日)及8日在印尼峇釐島簽署諒解備忘錄,但由於一些問題尚未談攏,導致簽署日期被迫展延。
兩國曾於2006年5月13日在峇釐島首次簽署僱用印尼女傭諒解備忘錄,並於2011年5月31日在萬隆簽署修訂備忘錄,該協定已在2016年5月30日到期。
大馬與印尼自2017年11月就展開了系列的談判,並致力於將引進女傭的總成本控制在介於1萬至1萬5000令吉之間,包括隔離費用及人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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