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砂拉越因为领导人官衔正名为Premier后,媒体与舆论闹得沸沸扬扬。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语范)建议Premier的译名是“总督”后,引来该地媒体与华社的不满,认为“总理”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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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总理”是国家级的最高领导人,并不适合作为次于国的邦级(正名之前砂拉越叫州)领导人的官衔名称。我国政府的最高领导人是“首相”,而“总理”的级别就相当于首相。一个国家同时出现元首和总理,岂不是国中有国?国家语文出版局(Dewan Bahasa Dan Pustaka)也出面了,奉劝该地放弃Premier官衔的称号。且看砂拉越政府的政体,州内的行政划分是“省”,有美里省、古晋省、林梦省等,宛如一个国家。其他各州的行政划分是“县”,不是省,因为各自都是州,州之下哪来省?州和省都是属于相同等级的行政划分,州之下的行政划分才是县,不是省。
砂拉越的媒体也认为“总督”是殖民地的官衔,并不适用于该地。半岛2个州和砂拉越沙巴的最高统治者叫Governor。查英汉双语词典,总督的英文是Governor,著名双语词典给的释义有:殖民地的总督、州长、司令官等。所以表面上看,总督源自英美国家,是殖民地的官衔,与中国旧制官衔毫无瓜葛。
其实不然。根据《汉英政治法律词典》(中国书籍出版社),总督这种官职在明朝就出现,该书的译名是Supreme Command,而清朝的译名则是Governor-General。《辞海》给“总督”的释义是:别称“总制”“制台”“督军”“制军”。官名。明初在用兵时派部院官总督军务,事毕即罢。成化五年(1469年)专设两广总督,后各地逐渐增置,成为定制。清代始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二三省,综理军民要政……
《汉语大词典》的释义有:(1)总管督率,引用《汉书》的“总督城郭”;(2)南北朝统兵将领之称;(3)之释义与《辞海》同。由此看来,“总督”早在南北朝(420–589)时就有了,并不是源自殖民地的官衔。
笔者记忆犹新,三十多年前某州华人大会堂严禁华社使用“准拿督”。原来该州华社领导误解词义,以为“准”只有一个含义,指“即将”之义,例如“准女婿”“准新娘”,而“准拿督”将来未必一定成为拿督。殊不知它还有比某职衔或封衔低一级的含义,例如“准将”,有些军士直到退休都还是“准”。对于词语的一知半解,我们有时会做出不合适的评论。希望该地媒体与华社领导能再三斟酌,“总督”名称是否可以取代总理。
(作者为马来西亚华语规范理事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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