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執意要搞總理的名堂,筆者擔心別有居心的種族極端政黨,會給砂拉越華裔強加罪名,認為當地華裔也在搞離心活動。
拜讀了何俐萍的〈總督vs總理──正名爭議的一堂課〉(3月5日《星期六廣場》)一文,筆者只好狗尾續貂,做一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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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砂拉越給人,特別是西馬華裔深刻印象的是它仍然保留著濃厚的華裔文化色彩。每當經過古晉或大城市的街道時,都可以看到有華文譯名的街道路牌,甚至政府建築物外的“古晉市議會”等諾大漢字,心裡不禁肅然起敬。這是在西馬絕對看不到的“奇蹟”。看來當地政府對華裔還相當尊重,不把他們當成二等公民。
何君提到一邦(過去叫州)有總理並不是國中有國,而是一國兩制。首先讓我們瞭解“總理”的釋義。“總理”指“國家政府首腦”的名稱,例如內閣總理。注意,是國家級的首腦,不是次於國家的邦或州的首腦。而“首相”的釋義則是“君主立憲制國家內閣的最高官職”,也是國家級的首腦。由此看來,總理和首相等同地位,正如一家公司只能有1位總經理,不能同時擁有2名總經理。國家亦然,豈能同時擁有總理和首相?
殖民地時代的砂拉越,行政劃分區為“省”,當時的砂拉越尚未加入馬來西亞,儼然是殖民地的一個國家。1963年砂拉越加入馬來西亞後,已不再是一個所謂的國家,當時的砂拉越州之下的行政劃分區理應和其他州屬一樣,都叫“縣”(daerah)。令人納悶的是砂州的行政劃分區是“省”,“州”與“省”都是次於國的行政劃分區,“州”之下怎能還有“省”?所以難免給人誤解砂州在聯邦政府的行政定位。
再看大陸,它從來不叫“臺灣總統”,而是臺灣“領導人”,因為叫臺灣總統,無疑是承認臺灣也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在中國和臺灣並舉時,中國從不叫“中國、臺灣”,因為這像是兩個國家,而是“大陸、臺灣”。“中國、臺灣”的叫法並不是一國兩制,而“臺灣總統”就是國中有國。這是一些本地媒體常忽略的常識,叫“中國、臺灣”是犯了大陸的禁忌。過去的臺灣是叫大陸,因為大陸和臺灣同屬於一個國家。今天要搞臺獨的執政黨已經改變叫法,直接叫中國,不再是大陸,擺明要然區分中國和臺灣是2個國家。從中國角度來看,臺灣不應該有總統;同樣的,從我國角度來看,砂拉越不宜有自己的總理。
臺灣沒有總統,因為它不是獨立的國家。同樣的,砂拉越不應該有總理,因為它也不是獨立的國家。如果執意要搞總理的名堂,筆者擔心別有居心的種族極端政黨,會給砂拉越華裔強加罪名,認為當地華裔也在搞離心活動。國家語文局已經提出忠告,砂拉越政府首腦不宜採用Premier的名稱,現在是看該地政府態度是否會U轉。
以上是個人看法,若有冒犯砂拉越華裔父老之處,希望多多包涵。
(作者是馬來西亞華語規範理事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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