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9日訊)一名貨車司機遺失大馬卡卻報警謊稱被攫奪,被士拉央推事庭罰款2000令吉,如果無法繳交罰款則需入獄六個月。
現年27歲的被告索達拉拉認罪,推事諾哈菲扎判處罰款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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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3月4日下午4時50分向士拉央警局報假案,導致警方進行了不必要的調查,觸犯了刑事法典第182條文,一旦罪成可被罰款最多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司凱倫尼薩要求對被告施以應得的懲罰作為教訓,因為法律沒有阻止人們報案,但是不能報假案。
“被告是為了在遺失大馬卡之後,不會被國民登記局罰款才報假案。”
全國法律援助基金會(YBGK)律師馬力阿班代表被告求情說,被告是初犯,日後不會再犯了。
“我的當事人只是一名貨車司機,月入只有1000令吉,需要養家,家有年邁的父母。”
根據控狀,被告報警時聲稱他在使用手機看視頻時,被兩人攫奪,經過調查後發現他不小心把袋子放在汽車引擎蓋上,之後不翼而飛,他報警只是為了再次申請大馬卡時不會被國民登記局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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