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0日综合电)高雄一名康姓妇人从2005年起就因偷窃被逮将近10次,每次被逮后她都辩称有强迫症、偷窃症,所以无法克制不偷,先前法官曾调阅她就诊记录,但认为她不符偷窃症症状未减刑;去年9、10月她又两度到汉神巨蛋Zara、Uniqlo专柜偷衣服,明知道衣服上都有防盗磁扣,还是忍不住要偷,桥头地院审理后认为她确实患有强迫症,将她分别判处拘役40天和处罚金新台币3万元(约4435令吉)。
判决指出,55岁的康姓妇人从2005年开始就连续出现窃盗的行为,2006、2008、2009、2015、2018年都曾因窃盗被逮近10次,每次她都说不是真的要偷,是因为患有忧郁症、强迫症、偷窃症等身心精神疾病,无法克制不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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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姓妇人曾在2015年某次被捕后向法官说“我拆开磁扣会有一种快感”,也说医生有交代她如果拿了东西后,要记得把东西放回去,希望以这种方式治疗她的偷窃症状,会被抓到是因为忘记放回去,不是存心要偷。
但当时法官将她送鉴定后,认为她并未符合偷窃症病情,精神状态也未达无法辨识行为违法的程度,因此依法将她判拘30天。
去年8月,康妇再度因偷内衣裤被逮,10天后的9月又出现在汉神巨蛋Zara专柜偷衣服、发饰,10月18日则前往Zara、Uniqlo偷牛仔连衣裙和背心,康妇连防盗磁扣都没拆,就直接走出店外,因而触发警铃大作被逮。
她落网坦承犯行说“我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我有病,我没有要偷那些衣服!” 法官认为她在同一间店连续偷窃多次,实在不该,但考量她坦承犯行,犯后态度良好,且确实罹患自律神经失调、强迫症等忧虑症疾病,将她分别判拘40天及处罚金新台币3万元。
(ETtoday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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