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11日綜合電)一位高盛集團前主管披露,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曾在2009年推薦大馬年輕富商劉特佐為高盛私人客戶,但有“建議要謹慎”對待。
高盛集團前首席合規員派翠克基德尼週四(11日)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供證時說,黃宗華建議銀行部門不要對劉特佐關於其財富規模和來源的說法“照單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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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在訴訟程序中,向陪審團展示了6個月來相關部門對劉特佐的審查工作。
報告指出,在內部出現“危險訊號”後,銀行於2010年6月拒絕了劉特佐。
德尼表示,在2010年1月至6月期間,高盛審查部門多次與劉特佐會面,並得到“負面反饋”,尤其是劉特佐無法解釋其財富來源,同時他所提交的推薦信的“真實性無法驗證”,且“似乎是來自同一個人”。
現年49歲的黃宗華被控與萊斯納及劉特佐合謀,對從一馬發展公司(1MDB)挪用的資金進行洗錢,並違反了美國反賄賂法。他是該醜聞中唯一受審的高盛前銀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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