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11日綜合電)高盛前銀行家萊斯納供稱,當他還是高盛集團合夥人時,曾在美國私人股權投資公司TPG資本聯合創辦人大衛龐德曼的家族辦公室工作。
《彭博社》報導,萊斯納週三在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涉及的洗錢案供證時提到,他在負責管理龐德曼個人財富的Wilcat Capital Management上班,在2015年每月可賺取超過4萬1000令吉美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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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儘管當時在高盛集團擔任東南亞主席職,但並沒有向高盛透露相關利益衝突事項。
不過,萊斯納在庭上並沒有透露相關職位的詳細信息,他是在2016年離開高盛。
Wildcat公司則發表文告說,萊斯納由始至終都不是該公司的職員。
“他確實在2015年夏天開始擔任公司顧問,但他離開高盛的信息曝光後已立即被解僱。”
《華爾街日報》曾在2016年報道,萊斯納在同年離開高盛集團後曾在Wildcat短暫擔任顧問職。
萊納斯在此前的審訊中說,曾幫助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女兒在TPG Asia獲得一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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