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1日訊)國內偷電進行比特幣挖礦活動逐年翻倍暴增,儘管執法單位極力展開取締行動,不法集團依然想盡辦法混淆執法人員視線,甚至利用他人身分和資料向國能公司註冊。
除此之外,全國警察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也指出,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選擇在偏遠的工業區設立大本營偷電,在不需承擔龐大電費的情況下,確保數碼挖礦機可以24小時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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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國文《馬來前鋒報》談及比特幣偷電挖礦的非法活動時,譴責這些不法集團的所作所為,導致國能公司每年蒙受數百萬令吉的損失。
他指出,警方自2020年至上個月共接獲799宗有關偷電挖礦的投報,起獲的財物和設備價值高達6980萬令吉。
“前年警方只接獲20宗投報,未料去年卻暴增至570宗;儘管警方嚴厲執法,今年首2個月仍有209宗投報。”
他補充說,警方這段期間在全國共展開879項取締行動,逮捕627人並且扣押5萬4474臺挖礦機。
阿都加里爾指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79(偷竊)及第427(蓄意破壞)條文展開調查,涉及者也可在1990年電源供應法令第37(1)及第37(3)條文下受到對付。
他強調,警方絕不會向偷電者妥協,任何對社會和民眾安全構成威脅的行為,都會遭到警方嚴厲的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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