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13日訊)廣東省東莞市大朗鎮於3月1日發生聚集性疫情,暴露出東莞市重點場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短板漏洞,一些黨員幹部存在履職不力、失職失責等問題,經省委和東莞市委研究決定,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黃守應等6名幹部被免職。
據南方日報報導,另5人是東莞市常務副市長王長青、東莞市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畢洪波、東莞市大朗鎮鎮委書記陳福坤、東莞市大朗鎮鎮長方德佳、東莞市衛健局副局長張何。以上人員和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正在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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