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全国综合

|
发布: 5:05pm 15/03/2022

遗弃

公民权

养父母

遗弃

公民权

养父母

出世被遺棄獲大馬伕婦收養 23歲女子終獲公民權

(吉隆坡15日訊)上訴庭今日以多數票裁定,一名在吉隆坡醫院出生、並在出生時被遺棄的女子,獲得大馬公民權。

自12歲起等了11年

這名因私人理由以“G”為代號的女子自一週大以來,就一直由她的大馬籍養父母照顧;今年邁入23歲的她,自12歲起就一直在等待大馬承認她是大馬公民身分。

ADVERTISEMENT

以法官拿督斯里卡馬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包括法官拿督S.南達巴藍,發現G的案件事實與出世時遭遺棄的事實相符後,宣佈她為馬來西亞公民。

南達巴藍說,上訴庭受聯邦法院2021年11月在類似案件中的裁決約束,該案件涉及一名在吉隆坡一家醫院出生時被遺棄的兒童,該兒童後來也被馬來西亞父母收養。同時,南達巴藍也宣讀3項對她有利的指令。

第一項指令為G是大馬法律規定的公民,因為她在大馬聯邦內出生,根據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二部分第 1(a) 條第 14(1)(b) 條,與聯邦憲法第二附表第三部分第19B條文同讀。

第二項指令為撤銷國民登記局向G簽發和簽署出生證明的決定,該決定將她登記為非公民,而不是馬來西亞公民。

第三項強制令指為要求國民登記局“重新簽發G的出生證明”,並“將她登記為馬來西亞公民”。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