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勿15日讯)大马保护自然遗产组织(PEKA)主席潘斯里莎丽花莎丽娜,今日在劳勿地庭被控3项非法占用彭亨州政府土地的指控,她否认有罪,法官准以9000令吉保外候审,此案订于4月25日过堂。
禁在社媒发表相关言论
此外,现年60岁的被告莎丽花也被谕令禁止在媒体及社交媒体发表与此案件有关的文告或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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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控状是指莎丽花在劳勿都赖、朗区和文冬地区,建造生态友好型的度假村和咖啡厅。
首项控状是指她于2021年6月11日大约下午2时,在文冬区Lot 26148,GM4135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建设咖啡厅和餐馆。
第二项控状指她于2021年6月10日大约下午2时,在劳勿朗区Lot 1053,PM0053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建造生态度假村。
第三项控状指她于2021年6月10日大约下午2时,在劳勿都赖区Lot 1006,GM1572非法占用政府土地建造生态度假村。
以上3项控状触犯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第425(1)(a)条文,在政府土地、保留地或矿地建造任何建筑物。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
主控官依扎依旺较早前要求法官阿末法依扎以每项指控1万令吉,即3项指控共3万令吉作为被告的保释条件,但在辩护律师莫哈末哈里斯莫汉据理力争下,法官把保释金减至9000令吉。
主控官也要求法官禁止被告在媒体、社交媒体或其官方脸书发表文告,因为被告于1月27日接获州政府发出的律师信后,在官方脸书张贴文告及当今大马的相关新闻,令人感觉被告是受到政府迫害,影响法官日后的判决结果。
辩护律师则辩说,网民只是在脸书对相关新闻给予评论,被告并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最后,法官谕令任何一方禁止在媒体或社交媒体发表相关言论。
被告共有4名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分别是莫哈末哈里斯莫汉、拉格斯纳加拉央、维诺丹尼拉惹哥巴与沙比里特拉星。
约十余名大马保护自然遗产组织(PEKA)的执委及会员也前来法庭旁听,为被告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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