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将对日前一名男子砍伤人后,被判罚款5000令吉一案,进行司法检讨。
涉案男子因不忿被劝阻没戴口罩,而使用巴冷刀斩伤一名律师头部和手部,在认罪后被推事庭判处5000令吉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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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定今日在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面前进行司法检讨聆审,惟涉案男子沙马斯温(57岁)缺庭,同时代表律师阿拉文未能查明该男子行踪;阿拉文此前在士拉央推事庭的诉讼程序中,是该名男子的代表律师。
高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条文进行本次司法检讨,即赋权高庭调用初级法庭的程序记录并对其进行检讨。
阿拉文在今天的诉讼程序中说,他曾尝试联系沙马斯温,但后者不接电话,同时他也没有获得指示,是否在本次司法检讨诉讼程序中代表后者。
“我仅仅是在刚才收到有关本次检讨审讯的通知书,并且我将就此事尝试联系沙马斯温。若有任何不便之处,我深感抱歉。”
莫哈末依沙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该案的上诉是由雪兰莪州检察署入禀法庭。
科林劳伦斯随后谕令控方协助警方追查该名男子,并择定3月18日进行案件管理。
3月11日,沙马斯温被控于3月9日中午12时45分,在鹅唛柏沙杜拉旺花园的一家超市,使用巴冷刀致伤古查兰星(60岁),而有关行为也可能导致受害者死亡。
他对控罪表示认罪,士拉央推事努哈菲扎判处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会以监禁11个月替代。
在援引的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最多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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