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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2pm 16/03/2022

男子

缺席

砍伤人

高庭司法检讨

男子

缺席

砍伤人

高庭司法检讨

男子超市砍傷人罰5千 被告缺席高庭司法檢討

(吉隆坡16日訊)高庭將對日前一名砍傷人後,被判罰款5000令吉一案,進行司法檢討。

涉案男子因不忿被勸阻沒戴口罩,而使用巴冷刀斬傷一名律師頭部和手部,在認罪後被推事庭判處5000令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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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原定今日在高庭法官拿督科林勞倫斯面前進行司法檢討聆審,惟涉案男子沙馬斯溫(57歲)缺庭,同時代表律師阿拉文未能查明該男子行蹤;阿拉文此前在士拉央推事庭的訴訟程序中,是該名男子的代表律師。

高庭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23條文進行本次司法檢討,即賦權高庭調用初級法庭的程序記錄並對其進行檢討。

阿拉文在今天的訴訟程序中說,他曾嘗試聯繫沙馬斯溫,但後者不接電話,同時他也沒有獲得指示,是否在本次司法檢討訴訟程序中代表後者。

“我僅僅是在剛才收到有關本次檢討審訊的通知書,並且我將就此事嘗試聯繫沙馬斯溫。若有任何不便之處,我深感抱歉。”

莫哈末依沙副檢察司在庭上指出,該案的上訴是由雪蘭莪州檢察署入稟法庭。

科林勞倫斯隨後諭令控方協助警方追查該名男子,並擇定3月18日進行案件管理。

3月11日,沙馬斯溫被控於3月9日中午12時45分,在鵝嘜柏沙杜拉旺花園的一家超市,使用巴冷刀致傷古查蘭星(60歲),而有關行為也可能導致受害者死亡。

他對控罪表示認罪,士拉央推事努哈菲扎判處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則會以監禁11個月替代。

在援引的刑事法典第324條文下,一旦罪成,可判處監禁最多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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