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同意辩方的主张,即他此前供称,在2009年5月22日和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会面中,纳吉希望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继续发行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认同“纳吉无法决定是否发行”
他也同意辩方的主张,即纳吉当时并不是登嘉楼投资机构的代表或股东,因此无法决定是否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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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继续上庭供证。依斯密是在2009年受委为登嘉楼投资机构的非执行董事,直到2016年年初。登嘉楼投资机构是在2009年9月25日易名为1MDB,并由联邦政府接手。
辩方律师拿督哈里哈兰在交叉盘问依斯密时,围绕在2009年5月22日,依斯密和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尔(第9名控方证人)前往王宫觐见时任国家元首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一事。当时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表情愤怒,谕令他们二人签署决议文件,内容涉及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直到所有协议的条款被遵循。
此前,依斯密供称,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住所,与后者会面,并告知在王宫发生的情况。
“当时纳吉的第一个反应是:‘为何你(依斯密)签署(推迟登嘉楼投资机构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董事传阅决议)?”
他认为纳吉当时的反应和语调,显示他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在今日的审讯中,哈里哈兰向依斯密出示一封志期2009年5月28日,由王宫发出的信函,内容提及纳吉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以重新评估。
“根据你(依斯密)在书面证词第49段所提及的,即你有印象纳吉会在星期三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说有关的事情(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你(依斯密)是否同意我所说的,即纳吉本身同意推迟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
依斯密表示同意哈里哈兰的上述说法。
他也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根据上述信函,纳吉并没有推动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针对此前认为纳吉希望继续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可能是本身错误的推测。
同意沙鲁尔故意误导登机构
此外,依斯密同意哈里哈兰的主张,即沙鲁尔故意误导登嘉楼投资机构董事会,令董事会相信沙鲁尔不会继续进行发行伊斯兰中期票据的计划。
哈里哈兰也多次试图暗示,指沙鲁尔签署发放50亿令吉伊斯兰中期票据的文件,而犯下罪行。
主控官反对念出公账会1MDB报告
他也向依斯密念出公账会有关1MDB的报告,询问后者是否同意有关的内容。
主控官慕斯达法副检察司随即提出反对,指这些内容可以在案件陈词时才提出,没有理由向这名证人提出。
较早前,在今日开庭时,慕斯达法告诉承审法官拿督科林劳伦斯,指原定继续上庭供证的第12名控方证人1MDB前首席财务员阿兹米因确诊冠病,而无法在今日出庭供证。
依斯密:逗留约半小时 “纳吉私邸会面者仅3人”
另一方面,依斯密供称,2009年5月22日当天,在离开皇宫后,他和沙鲁尔前往纳吉位于大使路的私邸,当时的会面只有他、沙鲁尔和纳吉,并无其他人。
他说,他和沙鲁尔与纳吉的会面时间不是太久,他离开纳吉私邸的时间,是介于当晚的9时至9时30分左右。
此前,根据沙鲁尔的书面证词,他指出,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于2009年5月22日联系他,要求他在当晚大约8至9时,前往纳吉的私邸。
他说,在他抵达时,纳吉和刘特佐已在客厅等待。
他向纳吉说明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谕令暂停发债券,但大马银行却不允许暂停,因为在苏丹谕令之前,有关协议已签订好了。
“刘特佐告诉我,由于伊斯兰中期票据获得中央政府的担保,因此在后期阶段暂停,将会导致投资者对马来西亚政府的债券失去信心。”
他指出,纳吉当时有问他是否知道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为何愤怒,他回答不知道。
此案将于下周一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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