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周三晚发布影片《这宗“反腐”大案,我们做到了“极致”|案“鉴”》,介绍了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受贿案审查起诉工作中的细节。
影片透露,办案过程中,40多名办案人员从袁仁国家中清点出黄金制品、手表、珠宝、字画等1588件财物,其中不乏有象牙等稀有物品,以及人民币、美元、英镑现金等若干,用了一天一夜才清点完毕,非常方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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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袁仁国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亿余元(约7500万令吉)。
去年9月,袁仁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袁仁国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袁仁国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受贿2050万元(约1355万令吉)未遂,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赃,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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