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內政部指出,當局無法阻止尋女多年的印裔婦女英迪拉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在7年前買車,因為沒有庭令阻止這些交易。
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在國會下議院書面回答行動黨峇都交灣區國會議員卡斯杜麗的問題時說,利端從未在陸路交通法令下被判有罪,而陸路交通局只有在法庭定罪的情況下,逮捕或阻止某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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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還在尋找利端。”
卡斯杜麗提問,為何目前在潛逃的利端能夠購買兩輛轎車,並將之登記在自己名下。
怡保高庭怡保高庭司法專員布賓達去年11月在怡保高庭質問代表警方的總檢察署高級聯邦律師諾依達尤,為何至今仍未逮利端,也未能尋獲英迪拉的小女兒柏姍娜。
分別在2015及2017年購車
“我們被告知,利端於2014年潛逃,那他是如何先於2015年購買了一輛馬賽地,隨後又於2017年購了日產Frontier ,這些警方都不調查嗎?”
諾依達尤則說,這些交易可能下在線上進行,並表示,警方還未找到利端、其第二任妻子和孩子。
原名柏南那登的利端,是於2009年3月改信伊斯蘭後改名,並在英迪拉不知情下擅自為3名子女改教,再於2010年帶走幼女帕姍娜。
怡保高庭2014年諭利端把帕姍娜歸還給英迪拉,可是當事人違反庭令,導致法庭發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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