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病疫情不会在近期内消失。我们需要马上同意和修改现有的投票做法,这点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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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冠病疫情期间举行选举是可行的,但困难重重,全球多个国家包括大马已证明这点。我国数个州属在大流行病期间举行州选。我们知道疫情对选举带来各种影响,但却不能完全停止选举,因为它是民主的关键工具之一,但病毒仍对选举过程带来挑战。
近期确诊冠病的患者是否能去投票的争议,正好让我们再次讨论,可否用冠病为由,否决我们投票的权益。针对一名确诊妇女未完成隔离,前往投票被拒且罚款1000令吉的事件,卫生部捍卫其部门的做法。
事情有一体两面。一些人认同卫生部做法,并指责该名妇女危及他人,另一方则关注宪法赋予民众投票的权益。当局不应剥夺她的权利,相反的,应提供便利给确诊者和居家隔离者投票。
联邦宪法并未根据我们的医疗状况,剥夺我们的投票权。过去曾有住院病人可投票的案例。那么与冠病患者有什么区别呢?当然,不能否认对传染病的恐惧,然而,不能就此剥夺他们的投票权。
肯定有围绕法律的辩论,包括在选举法令中,没有任何条文可让当局援引否决确诊患者或隔离者投票的权利。然而,这引发了更多的讨论,而不仅仅是法律框架问题。
这不仅暴露了当局在大流行病肆虐两年后未能做到这一点,还引发了人们对当局是否鼓励选民投票的猜测。选举委员会应有一套程序来容纳这类选民。如果他们在民众醒觉运动中受到称赞,为什么投票指南仍然不一致?
有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民众参与选举的程度受到疫情影响,大多数在大流行期间举行选举的国家,选民投票率都较低。
许多选民对前往投票站感到不安。低投票率可能会破坏选举的合法性,并影响一个国家的方向。当局包括选委会等应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确保更多选民能够感觉安全地去投票,同时帮助民众了解这些措施。
随着第15届全国大选脚步逼近,一定要改变现有状况,卫生部长凯里已做出回应,建议政府待疫情稳定后再举行大选。
虽然我同意冠病疫情是一个挑战,但在过去几年,我们目睹了数波疫情。我们看到控制疫情较好的国家如越南、韩国、日本,也遭受了大流行病的严重打击。大马是疫苗接种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确诊病例仍高企。大家都在无止境的讨论,我们何时才会看到疫情稳定下来?
大流行病让这些问题曝露在眼前,并在如何让人投票方面,造成前所未有的挑战。选举涉及投票日当天的人员流动,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和选民,都可能会接触到病毒。
例如,在马六甲州选举中,一名选民检测呈阳性,导致投票站需要消毒。然而,当局不应以此为借口,不提出替代方案,以确保选民投票的权益受到保护。选举需要有包容性的投票措施,来克服这些问题。
冠病疫情不会在近期内消失。我们需要马上同意和修改现有的投票做法,这点不能忽视。
重点应该放在哪些选择对大多数民众有利,并鼓励更高的投票率。 鉴于冠病疫情对选举造成的危机,我不禁想到,“为什么不考虑我们所拥有的科技技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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