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9日讯)一名颜姓女子3年前遭热恋的朱姓男友挥拳打到破相,她怒告朱男伤害,在朱男被判处拘役30天定谳、并须赔偿5万余元(台币,下同)后,颜女不罢休,坚称朱男动粗前还2度粗暴性侵她得逞,朱男获不起诉确定,反控颜女涉嫌诬告。台北地院查明颜女不但称赞朱男“很猛”,还陪朱男唱歌吃大餐、互传爱的讯息,却因彼此闹翻而虚耗司法资源诬告,判颜女8月徒刑,可上诉。
事发前从事美容工作的颜女提告指称,2019年10月9日凌晨3时许,她和朱男(现年44岁)唱完KTV搭计程车回家,朱男带着酒意一直卢她求欢,她因妇科疾病不舒服而回绝,不料朱男暴怒动粗,在车内后座挥拳把她揍得脸面破相、身上多处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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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运将证称,听见颜女一直喊救命,赶紧停到路边下车制止,目睹朱男抓着颜女脖子压制在座椅上,连忙把朱男拖下车解围。朱男认错,但无法跟颜女达成和解,朱男前年(2020年)已被依伤害罪判处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定谳。
但颜女指控,朱男对她动粗伤害前,同月4日凌晨0时许、同月6日上午5时许,在朱男北市住处各粗暴性侵她一次,检察官侦讯时,颜女具结作证,仍指控朱男对她强制性交。
不过检方查明颜女在这2次遭性侵后,却跟朱男出双入对、唱歌喝酒吃大餐,与性侵被害人对加害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常态完全相反,将朱男所涉性侵罪嫌都不起诉确定,接下来,换成朱男坚持追究颜女诬告刑责。
颜女不认罪,宣称遭性侵后,因朱男安抚才没立刻验伤提告。不过法官勘验朱男手机保留双方对话纪录,看到颜女10月4日凌晨2时许,虽传讯朱男抱怨“子宫很痛”、“你这样粗鲁我不敢跟你做爱”,但又多次昵称朱男“北鼻爱你”、“老公”、“宝贝我爱你”等语。
隔天(5日)颜女和朱男互传讯息道早安与各种甜言蜜语,颜女并表示“下腹还是会痛”、“不过那天好舒服喔”、“很猛…”接着晚间2人一起唱KTV到6日上午5时许,一起回家后发生颜女所称的第2次性侵,但7日上午又互传讯息关心,朱男表示“宝贝,妳在我脸颊种2个草莓”、“好尴尬喔”,颜女回应“你说我可以亲耶”。
法官认为,颜女虽因身体不适而不情愿朱男求欢,但实际性行为时仍接受,“甚或表示极为享受”,还在朱男身上留下亲吻的草莓印,也不害怕再跟朱男碰面,更主动邀约下次用餐、唱歌,朱男虽保留对话纪录洗刷清白,侦办过程仍承受庞大心理压力。
法官指摘颜女仅因双方闹翻,就虚耗司法资源诬告,犯后一再饰词狡辩、态度不佳,朱男也请求重判,因此依诬告罪判颜女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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