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行动党秘书长兼峇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促请政府应解释清楚有关大宗合约供应商须有61%土著配额的新政策。
他表示,财政部长拿督斯里东姑赛夫鲁在3月16日宣布,马来西亚政府将通过其100%拥有的国家数字有限公司(DNB)维持单一批发网络(SWN)模式推出5G网络,同时也向我国的移动网络运营商(MNO)提供DNB 70%的所有权。赛夫鲁亦表示,在维持SWN模式的同时,DNB与指定的5G网络硬件供应商马来西亚爱立信有限公司( Ericsson Malaysia Sdn Bhd)的合同不会产生额外的财务影响。针对此事,行动党欲寻求财长给予更多的解释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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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夫鲁补充,爱立信已通过优化本地供应商的合同工作和服务来制定实施计划,并预计会有61%土著优先受益。政府应该澄清,这一增加至61%的土著利益决策,是否是现在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新基准。对于东海岸铁路(ECRL),前国阵政府已将土著承包商的参与设定为40%。”
“当我在2018年5月至2020年2月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曾发生过某方面试图改变30%土著股权政策,特别是在非土著公司的股权持有规定。然而,关税局发出了一封公函,指出现有已经营运数十年的货运代理公司,可以保持30%的基准,不必因为要遵守51%土著股权的政策,而放弃对其公司的控制权。”
货运代理须拥51%土著股权
他表示,关税局在2018年10月24日发出的上述函件中披露,财政部已同意在1990年之前获得执照的货运代理不必在失去对其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出售股份,以便遵守51%土著股权的规定。1990年以后成立的货运代理公司,则必须拥有51%的土著股权,才能发放和更新执照。
“不幸的是,这项裁决受到现任政府的威胁,如今的政府正试图强行规定在1990年之前运营的货运代理公司遵守51%土著股权的裁决。首先,货运代理在经营业务数十年后突然要它们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并威胁它们要是不遵守51%的土著股权,就拒绝更新其执照,这是不公平的。”
“其次,强制这项51%土著股权的裁决仅适用于本地公司,而不涵盖2015年批准的外资公司,这已存在双重标准。当国家照顾外国人比本国人更好的时候,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提出的 “大马一家”概念在哪里?以牺牲本地人为代价给予外国人特权显然违反了联邦宪法。进一步追溯应用这样的裁决,无论是追溯到2015年还是1976年,显然都是违宪的。”
“现在,我们又有了61%的新基准。政府或马华主席、国大党和砂盟的众部长们是否能澄清,内阁是在什么时候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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