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0日訊)南方大學學院董事會及理事會指出,以國英文作為考試媒介語是當初申辦博士課程的附帶條件,申請使用中文作為博士課程媒介語是勢在必行,只是在此過程中也必須兼顧博士課程的鑑定。
“為此,校方將重心轉移至博士課程的鑑定籌備上,並準備好在博士課程獲得全面鑑定(Full Accreditation)時,即刻再申請中文為無附帶條件的教學媒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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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大學學院董事會及理事會今晚針對近日“中文博士班以國英文寫論文”引發的爭議發表文告披露,校方在本月18日已對校內研究生院對中文系博士生髮出“論文及答辨語言之通告”引發廣大華社議論,完成與各相關單位的商討。
參考申辦碩士班經驗
文告指出,校方在碩士課程於2016年開課之初,也面對著同樣的媒介語問題,唯經過多次努力和爭取,終於在2018年獲得課程鑑定,接著在2020年獲得高教部批准,允許中文碩士課程使用中文,作為無附帶條件的教學媒介語。
“校方在初期申請博士課程時,確實把中文列入教學媒介語之一,然而在2018年12月獲得開課準證時,卻只允許英文為教學媒介語。為此,校方持續向高教部爭取將中文列為中文博士課程的媒介語之一。”
“在隔年2月,高教部的回覆只允許增加國文為第二個教學媒介語。校方為此再作出上訴,終於在同年3月取得了包括中文的三語教學。但附帶條件,其中就包括了考試必須以國英文為媒介語。”
南方大學學院董理事會在文告中強調,辦好中文系及中文高級研究課程,傳承南院從創校依始便引以為傲的文化校園傳統與內涵,一直都是董理事會及校政的使命與初心。
另外,文告指出,針對通告引發的議課事件,校方已指示研究生與研究學院與有關博士生聯繫和麵談,詳細解釋相關規定及引起誤會的內容;校方會協助博士生解決翻譯上的問題,也會在開題及答辯上給予雙方兼顧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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