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赛披露,在2019至2021年期间,该部在全国共接获1546宗有关遗失身分证(大马卡)的假投报。
他说,当中806宗是在去年发生,前年则有368宗,其余是在2019年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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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斯迈赛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国大党上议员拿督莫汉的口头提问说,内政部是根据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对遗失身分证的国民征收罚款,旨在教育社会大众保管身分证的重要性。
“国民登记局征收罚款的其他目的包括遏制身分证遗失率上升,确保补办更有效率等等。”
他指出,内政部严正看待这些因个人疏忽而遗失身分证,却报假案以避免被罚款的行为。
暂不降低罚款数额
“任何报假案的行为都是罪行,可在刑事法典第182条文下被控。一旦被定罪,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高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依斯迈赛说,内政部暂时无意对于遗失大马卡的国人降低补办身分证的罚款数额。
“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19(2)条文阐明,只有在涉及罪案和因灾难事故丢失身分证的受害者,才能减少或者豁免。”
他披露,目前的罚款额是首次补办100令吉,第二次300令吉,第三次将提高至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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