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21日讯)国会今日通过2021年雇用(修订)法案三读,将女性有薪产假从90天增至98天,以及男性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
人力资源副部长阿旺哈欣表示,人力资源部同意在政策和委员会阶段就2021年雇用(修订)法案的男性有薪陪产假进行调整,从拟议的3天增至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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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修订)法案三读通过
阿旺哈欣今日在下议院为2021年雇用(修订)法案二读进行总结时指出,所有符合资格的男性,即已经结婚、在同一公司服务12个月,并且在妻子生产的30天做出通知的男性,皆能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
他说,无论配偶人数多少,陪产假限制为5次分娩。
无论如何,巫统仁保国会议员莫哈末沙林则质疑陪产假只有5次上限,对于欲生育更多孩子的家庭不公平,要求政府废除陪产假5次上限的规定。
阿旺哈欣也做出回应称,现有的修正法案只是一个初步开始,政府将审视现有的政策,若发现当中有任何弱点,可在两年后的审核再次进行调整。
允居家雇员灵活调整工时
此外,本次提呈的2021年雇用(修订)法案,也拟议把居家办公赋予员工的相关保障纳入修正案。
修订法案新增第27(12)(c)条文,雇主可在许可的情况下,为适当的工作类型提供灵活的工作安排,以允许雇员灵活性的调整工作时间、工作日和工作场所。
“这是符合目前实行的混合工作文化,特别是在鼓励员工居家工作以控制疫情的传播。”
阿旺哈欣表示,拟议修订涉及46条条款,其中包括28条修订条款、10条新增条款和6条废止条款。
他说,这项修订法案的主要目标是增加和改善国内员工的保护和福利。
“法案还力求确保国家劳动法的规定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经许可制定的国际劳工标准。”
禁雇主解雇怀孕员工
根据修正案,新增的18A条文也规定雇主需为服务未满一个月的员工支付薪金,以及新增41A条文,禁止雇主解雇怀孕或因怀孕而生病的女员工。
新增的60KA条文也规定,雇主必须在停止雇用外劳后,在30天内向劳工局总监发出通知;一旦外劳逃走,则需在14天内做出通知。
新增的第69F条文,授权人力资源总监针对任何就业歧视投诉展开调查,并就此类投诉作出任何命令或决定;新增的第81H条文,也对雇主施加额外的责任,即必须在工作场所展示预防性骚扰通知,以提高意识并防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行为。
新的第87A条文,授权法庭可命令任何因拖欠工资或任何其他款项而被定罪的雇主,缴清所有拖欠雇员的款项;法庭可应雇员的申请,征收雇主的财产,以支付拖欠的工资。
新的第90B条文则纳入关于强迫劳动的法案,强迫劳动的雇主可被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两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修订案废除的其中一项条文,是女性在夜间和地底下工作可获得额外薪金的条文。
“建议废除本条文,以为男女员工提供公平待遇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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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灵再也14日讯)大马雇主联合会(MEF)指出,98天产假政策让我国私人界雇主每年承担约24亿7000万令吉的开销,陪产假则约2亿5845万令吉。
该会发文告说,因此政府没有必要延长男职员7天的带薪陪产假,同时建议由社险机构和就业保险计划应该支付私企员工的产假和陪产假费用。
该联合会发文告指出,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过社会保障机构或是由政府支付员工的产假费用。
文告说,该联合会也在探讨男职员的陪产假课题,有关产假是可以延长,同时带给企业的影响。
“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从2023年1月1日起,丈夫在妻子生产时,可享有连续7天的陪产假。无论配偶人数多少,陪产假限制为5次分娩。”
文告说,在陪产假被纳入雇佣法令之前,大多数私企雇主,包括集体合约的公司,通常只提供平均3天的带薪陪产假。
“根据2022年的统计数据,国内员工总数为1516万人,男性劳动参与率为81.5%,而总出生的人数为42万3124人。”
文告说,员工的平均月薪为3212令吉,平均日薪(按30天计算)为107令吉7仙。
“每年支付带薪陪产的费用为每天3692万令吉,即以平均日薪107令吉7仙乘于陪产假的男员工人数34万4846人。换言之,每年支付的陪产假薪资高达2亿5845万令吉。”
建议夫妻“共享育儿假”
文告说,政府可以参考一些国家的做法,如丈夫和妻子可以通过相互协议,妻子可以将预定数量的产假与丈夫共享,同时有关假期必须在孩子出生后12个月内使用,可选择连续休假或分周休假。
“共享育儿假必须在孩子出生后的12个月内使用。育儿假可以一次性连续休假,也可以分周休假。
文告说,政府应该考虑使用共享育儿假,以便在夫妻之间分担育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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