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1日讯)一名小学校长今日面对25项控状,指他在数年前批准共值3万6466令吉15仙的采购教科器材合约予妻子及弟弟公司。
胡申阿密(53岁)今天在专司审理贪污案的亚庇地庭面控时,向通译员表示明白控状;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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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他在2017年11月10日至2019年10月31日之间,身为沙巴一所国小校长,把采购教科器材的招标合约批准予妻子的公司和弟弟的公司承包。
控方指被告触犯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0年和罚款不少于贪污款项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地庭法官阿布巴卡容许被告由1人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候审,每2个月向反贪会报到。法庭订今年5月24日过堂。
本案是由反贪会主控官伊查蒂沙比主控;被告聘请纳比拉律师为其辩护。
被告在离开法庭时,戴墨镜及口罩,见到摄影记者时还以手臂掩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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