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臉書友都出書去了,我卻不太敢點贊,更別說轉發分享寫評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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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每本書我都真心喜歡,也無力每本都買來支持。但出書畢竟是值得稱羨的美事,我自己也不曾出書呀。因此一留意到就記錄起來,適合的書會用稍大篇幅來推薦。
出書的臉友,有些只是點贊之交,有些則見過面喝過茶,然而我不想厚此薄彼,儘量公平對待大家,默默在【讀家】或【全民讀書會】刊登其新書簡訊,不再另行通知——畢竟也怕人家並不在乎那兩三百字的書訊。
有個學者推出幾本學術刊物,開口就要求安排做專題報道。“專題報道”其實有點吃力,必須派出記者去面訪或做資料整理,並騰出更多版位來刊登。一番考量之下,主要覺得學術刊物太過專門、嚴肅冷硬,不適合一般讀者,加上還沒有適合的作者寫書評,我只能抱著歉意答應先刊登兩三百字的書訊。
幾個小時後,學者回復:“僅此告知,我們不同意將《XXX》書訊刊登於貴刊《讀書》版(按:應作【讀家】版)。請將兩百字的珍貴版位,留給有需要的人。謝謝。”
這酸言酸語,看了著實不舒服,我覺得不該輕視書訊。只要有購報、閱報習慣的讀者,一翻到【讀家】或【全民讀書會】,總是會看到書訊。這些年來,仍有些老讀者會為自己感興趣的事物,打電話來問詳情呢。何必看不起兩三百字的見報機會?登廣告需要付費的(而且不便宜),登書訊卻是免費的,“免費”的它難道不香嗎?
舉凡想找人搞合作,雙方都是平等的,我們就算不放低姿態,也不會自視過高,一開始就覺得自己很重要吧?我想像到一個不很貼切的情境作比喻:
一家書店,空間不大了,你一來就說要用一整個大書架來擺賣自家的書,豈不為難了店長嗎(更何況我只是店員)?當我回復只能擺賣10本書,你卻說“我們不同意”了,害我以為自己被渣男追求,我說很忙只能聊個5分鐘,你卻老羞成怒:“依家唔系你飛我,系我飛咗你,哼!”
再者,世間有這麼不勞而獲的事情嗎?談合作,終須得談吧,搞不好一人讓一步,你以自己立場提出的“新方案”既能遷就到版位,又能讓一般讀者以易懂方式來了解象牙塔的世界呢?沒有,你沒有談。當我婉拒你時,你就放棄機會,還沒嘗試商量就急著宣告“談判破裂”了。
這是讀書人的骨氣嗎?不,這是書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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