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首相署(經濟事務)副部長拿督依丁沙茲裡說,國家統計局是根據消費者物價指數(IHP),研究、評估和報告商品價格的波動,目前仍可反映市場真實情況,也是政府用於制定政策的主要指標之一。
“為編制消費者物價指數,當局每週、每月和每季都會委派1100名官員,在全馬2萬1800個城市和鄉郊地區場所進行價格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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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民興黨兵南邦區國會議員拿督達勒雷京的提問時指出,消費者物價指數(IHP)是按照月份衡量通貨膨脹,作為主要宏觀經濟指標之一。
“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衡量包括約833種特定消費品和服務,並根據聯合國按目的劃分的個人消費分類(COICOP)劃分為12組。
“其中,食物和非酒精飲料是家庭支出最大的組成部分,佔29.5%。”
其他分類有酒精飲料和菸草;衣服和鞋子;住房、水、電、煤氣和其他燃料;居家裝飾、家電及維修;健康、交通、溝通、休閒和文化服務、教育、餐館和酒店、各種商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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