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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4pm 22/03/2022

和解

伊法庭大法官

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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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洛曼道歉等條件 伊法庭大法官同意庭外和解

(吉隆坡22日訊)隨著巫統前最高理事拿督洛曼向大馬伊斯蘭法庭首席法官拿督莫哈末奈因道歉後,莫哈末奈因起訴洛曼誹謗的案件

莫哈末奈因的代表律師拿督阿克伯丁說,今日在高庭法官拿督羅扎那阿里尤索夫面前進行的線上訴訟程序期間,已記錄相關協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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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曼被第三方誤導,在意識到第三方所提供的信息是錯誤之前,他沒有事先向起訴人(莫哈末奈因)求證。”

他在訴訟程序結束後,接受媒體的電訪時指出:“他(洛曼)對此表示後悔並感到抱歉,已承諾不會重犯,將刪除所有針對莫哈末奈因的誹謗性貼文。”

洛曼的代表律師為羅根艾可三德阿都拉和諾法茲拉扎法出席線上訴訟程序,而羅根艾可三德受訪時也證實了上述事宜。

現年54歲的莫哈末奈因於1月17日以個人身分入稟法庭,要求洛曼賠償3000萬令吉,因洛曼指控莫哈末奈因性騷擾包括一名“拿汀”在內的數名女性。

根據訴狀,莫哈末奈因說,洛曼分別在1月10日和13日,通過臉書專頁“Lokman Noor Adam Official”的2場直播發表誹謗他的貼文。

莫哈末奈因也說,洛曼分別在1月10和14日,通過優管頻道上傳該直播視頻,並且在1月11和13日在臉書發佈3則貼文誹謗他。

莫哈末奈因說,相關誹謗性言論暗指他是宗教投機分子,未能成為一名可信領袖同時無法為社區樹立榜樣,並且玷汙伊斯蘭司法機構的良好形象。

他尋求由法官評估的一般損害賠償、沒有以身作則的賠償、加重和懲罰性損害賠償,各1000萬令吉,以及其他法庭認為合適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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