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被诈骗集团讹诈了存款,就连专业人士也不例外。主要原因是,没有遇过这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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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三月份,身为律师的我,已经接获至少4宗来自亲友关于电话欺诈的消息。他们当中有公司主管、商人,还有会计师。由于我本身主打的是刑事辩护,而他们被电话诈骗的恐吓手法都与刑事责任有关,所以他们会联系我。庆幸的是,这4位亲友皆没被诈骗犯得逞。
我们必须清楚了解,我们在网上都曾经在某些平台登记过我们的身分证和电话。也就是说,如果资料外泄的话,这些诈骗犯都会有我们的名字、电话和身分证号码。
一开始,诈骗犯会先用一个政府部门,或者大集团的名义来电。在我的案例,是关税局、法庭,以及某保险公司。他们先把你的名字和身分证号码用马来语给你说明白,先让你了解他们有你的资料,进一步巩固你对他们“假”身分的信任。
之后,他们会通知你,道出你的身分被盗用,要么开了公司逃税,要么做了假的保险索偿,涉及刑事法律。这个时候,很多人根本不会看出什么端倪。第一是国语马来文不是很好;第二是从来没有以这种方式和“相关人员”打过交道。
接下来,他们会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告诉你将会面对什么控状,将坐多少年牢之类的,然后拖着时间,试图看看有什么方法帮你解决你的难题。你已经处于焦虑状态,他们不会让你放下电话自行查询,而且你也没有这个打算,反而问这位“相关人员”很多有关解决的问题。慢慢的,你已经陷入了他的掌控之中。
下一步操作,他们会把通话转接给某位警方“调查官”,而且他们还会给你一个电话号码。我发觉,我了解的4宗案件的情况大致上一样,诈骗犯会给你一个和真正警察局差一两个数字的电话号码。我接触的案例中,两宗是芙蓉警局,另外两宗是关丹警局。基于你还在和他们通话,所以只能在电脑或其他电话上网搜索。你已经处于焦虑的情况,所以那一两个数字的差别,你也看不出。
这位“警官”将告诉你更多关于你的个人资料,以让你确信他们是真正的执法单位。这些资料,也是在网上泄漏的。不让你有喘口气的空间,他们直接告诉你,你还有其他的罪行正接受调查,如洗黑钱、欺诈等等,还有一个案件已经开庭审讯,也对你发出了逮捕令。
这位“警官”也一本正经的要求你到他的警局协助调查,让你更相信他是执法人员,不怕你到来。身为辩护律师,最迟也是在这个时候会发觉不妥。任何庭审,只要在E-法庭网上输入庭审编号便可确认真伪。
这时已经过了几个小时,你既累又慌,开始胡言乱语向那位“警官”解释你的清白。你越解释,就会越陷入他们的圈套。他正式开始收集你的资料,询问你的银行户头账号,以及存款详情。而你也很配合“协助调查”,把所知道的告诉“警方”,以尽快洗脱罪名。
最后,如果你的户头钱多,那么他们就会叫你把户头密码说出来,配合他们与国家银行协助调查以证实你的清白。如果钱少,他们就会说,只要你筹足几万,汇过去警局当“按柜金”,那么就不需要你上庭,而且调查过后会归还你。或者,他们直接告诉你,让你贿赂他们以为你销案。
就这样,很多人被诈骗集团讹诈了存款,就连专业人士也不例外。主要原因是,没有遇过这类状况,其次,诈骗犯玩弄心理战,了解多数人要大事化小,所以要尽快以非常手段处理问题;其三,不通晓马来语,他们的说辞和一般我们知道的官员很相似;其四,他们以拖延的手法和转接电话,让你又慌又累,破了心理防线,被他们引导。
若等到这个时候才报警,已经来不及了。你刚刚汇入的款项,不是直接到他们的户头,而是他们通过“租用”很多要赚外快的大专生的银行户头。这些学生在被举报后,都被警方逮捕,然后以刑事法典424条文,或者轻微犯罪法令29(1)条文提控。他们也是不知道自己被利用了。
这里给大家几个建议和提醒:
一)个别政府部门不会互相连接。如果某部门直接把电话连接至其他部门,就要开始警惕。
二)如果警方要你协助调查,一般上会要求你到警局一趟。如果是要录口供,他们在刑事程序法典111条文下,不能用电话和你谈,只能在警局和你面谈,然后让你在口供上签名。
三)一般上,警方和国家银行不会在电话上向你追问银行资料。原因很简单。他们会直接向银行索取,而不是“当事人”。
四)如果接到任何可疑或提到刑事相关的电话,必须立刻有所警觉,向身边可信和经验丰富的人请教。
五)如果他们不让你盖上电话,执意要和你用电话交谈,那么你应当先把他当成诈骗犯来对待。
六)他们如果恐吓、生气、辱骂,那就代表他们已经到了最后一步,用“恐惧”来控制你,让你心中的“恐惧”来取代“怀疑”。这个时候,立刻盖上他们的电话,直接联络自己搜寻到的警察局电话号码,而不是用他们给你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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