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跳槽法案和首相10年任期制既然是民主發展的基石,是朝野大部分議員和全民的共識,就不要以任何理由擱置,希望盡快3讀通過,是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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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第14屆全國大選換政府執政之後,國內政壇就掀起了醜陋的跳槽風氣。先是巫統一批政客(部分目前位居內閣高位)迫不及待的扛著“巫統國會議員”的資格過渡到敦馬麾下的土團黨。
當時,這種惡劣行徑並未受到譴責,反而認為這將是厚植土團和希盟的力量,但此一行徑也同時為2020年2月底“喜來登行動”埋下伏筆,一個好不容易奮鬥了幾十年才得以“改朝換代”的民主政權,就此灰飛煙滅!
跳槽,是民主政治之恥、是全民椎心之痛、是國家進步的絆腳石,所以修憲制定“反跳槽法”、“選舉罷免法”、“公務員財產信息透明法”(防止貪汙的陽光法案),幾乎成了朝野(少部分曾以跳槽謀官位的國會議員除外)與全民的共識,但凡“反跳槽法”等相關法令不盡快建立通過,國內政壇就永無寧日,我們的民主政治將永遠任由少數跳槽政客耍弄,這是民主發展的悲哀!
慕尤丁在“喜來登行動”後,前年3月任相,去年8月中下臺,前後不滿18個月。期間,國內政局陷入永無休止的鬥爭,先是希盟想扳回一城不果,之後卻是阿末扎希替巫統復辟成功,政權又回到巫統手裡,相信國人記憶猶新!
阿末扎希官司纏身,於是由巫統副主席依斯邁沙比利任相。我們姑且不論他在巫統黨內的地位導致他今天成了“半跛腳”的首相,但至少他上任後提出推動7項國會及政府行政改革,並獲得希盟主席理事會同意簽署“諒解備忘錄”(MOU)。
這其中最為全民關注的就是,一、透過修憲立法催生“反跳槽法”,以便一勞永逸解決青蛙跳槽亂象;二、修憲落實18歲投票,以符合全球民主國家“18歲投票權”的發展趨勢(在柔州選中已經執行);三、修憲以限制首相任期只能10年,以免過長的任期造成首相擁有絕對權力而致內閣腐化。
以上3項是大馬民主政治改革的重要里程碑。
既然朝野國會議員有共識,更是全民期盼,按理說國會本會期應該一早提呈這個已經板上釘釘的反跳槽法案。行動黨國會議員倪可敏早前也透露,希盟高層和首相已經達成共識,本會期將提呈法案同時修改憲法119條文,並在週三提呈辯論及三讀通過。
可是,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首相署部長旺朱乃迪卻在日前表示,“反跳槽法”和“首相10年任期制”,還需要取得所有政黨的看法,才能提呈國會。內政部長韓沙則透露,為免反跳槽法案被濫用,所以政府會展延法案的提呈。
如果本案拖延下去,大選又提前舉行,這個法案會不會拖到最後“無疾而終”?因為第14屆國會第5期第2次會議是在7月舉行。
本報探悉,旺朱乃迪可能援引議會常規第11(3)條文,在下週召開兩天的特別國會會議,因為本會期將在本週四結束。不過,旺朱乃迪不願對延長會議的討論議題做進一步說明。
不過,我們希望延長的特別國會會議是討論並三讀通過“反跳槽法案”和“首相10年任期制”,這既然是朝野大部分議員和全民的共識,就不要以任何理由擱置,是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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