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讯)一对男女在两人第一次约会时到韩式烧烤餐厅用餐,点了新币269.55(约840令吉)的食物,包括价格昂贵的和牛拼盘,但两人离开前都没有付款,之后却各持己见,坚称是另一方该付钱。
根据《海峡时报》报道,事件发生在3月15日,经过了一周,女子已经道歉并支付了一半的费用,但男子仍不愿支付另一半的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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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出,有关餐厅Pa Bul Lo Korean BBQ位于实龙岗花园,餐厅业者何女士把她已经报警并有意将事件带到小额索赔仲裁庭的事告诉女子后,该女子在3月19日偿还了一半的账单款项。
何女士说,她在餐饮业工作了25年,第一次遇到不付钱就离开的顾客。
50岁的郑先生周三(23日)受访时坚称,约会对象在几次失约后,提出了要请他吃一顿饭。
“我们只(在餐厅)待了1小时,从大约晚上7时30分到8时30分。我告诉她,谢谢她请客,然后出去外面等了不到5分钟,她当时去了洗手间。
“她出来后,我以为她已经付款。我们道别后就朝不同方向离开。
“她点了昂贵的牛肉套餐,我以为,她是因为之前推迟见面感到抱歉而款待我。”
不过,女子告诉何女士,是郑先生主动提出要支付账单,因为他对本身在约会期间多次离开餐厅去接听电话而感到过意不去。
何女士说:“我相信女子的话,不相信那名男子。女子有表示歉意,但男子没有。他上一次跟我们对话时,语气还让我们非常生气。”
何女士指出,她是在3月15日晚上9时之后被一名员工告知,有两名食客没有付款就离开,她在查看闭路电视后联系了女子,女子当时说,男子会回去付钱。
“我等到晚上9时45分或9时50分,他都没有来。”于是何女士和丈夫在第二天联系了郑先生。
“我们好声好气地要求他付款,但他却嘲笑我们。我的丈夫表示我们会去报警,他笑着说‘去报警’。”
郑先生则反称,“我试图解释当时的情况,但他不愿意听,要我去跟警方说。我等警方的联系,但餐厅业者再次联系我,说他要起诉我,因为这是民事案件。所以我也让他这么做,因为我没有做错事。”
何女士表示,她感谢那名女子,因为至少她支付了一半的账单,而业者在女子的要求下,不会公开女子的任何个人资料。
至于男子,何女士说:“如果他真的愿意付钱,他应该亲自来找我们,道歉并付款,那么我们便会接受。对他感到失望。”
何女士3月16日联系郑先生后,向警方报案。她说,警方后来把案件转到小额索赔仲裁庭,但仲裁庭无法追究此案,因为她没有食客的全名、地址和身份证号码。
何女士在女儿的建议下也联系了律师事务所。3月23日,律师向郑先生发出一封律师函。
自从事件被公开后,郑先生表示,他在社交媒体收到了一些陌生的来电和讯息,餐厅也写信到他的公司,要求他支付剩下的费用。
郑先生还说,有陌生人拨电给她的前妻,通话中提到了他们未满一岁的儿子的视频。
“我有一个YouTube频道,里面有我儿子的视频。我前妻说,来电者提到了我们的儿子,并要求她提醒我要支付账单。
“我需要支付账单,并不是问题。我有能力支付,但我不应该让那女子(约会对象)能够逃脱。”
另一方面,Pa Bul Lo Korean BBQ脸书昨日撰文表示,不少人联系该餐厅表示愿意代上述男女支付账单。
“谢谢大家的支持及提出的协助方式……不过,我们拒绝接受任何代表他们两人支付的款项,因为没有人应该为他们两人的过错买单。”
该帖文指出,有关女子已承认错误及道歉,但男子迄今没有表示任何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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