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一對男女在兩人第一次約會時到韓式燒烤餐廳用餐,點了新幣269.55(約840令吉)的食物,包括價格昂貴的和牛拼盤,但兩人離開前都沒有付款,之後卻各持己見,堅稱是另一方該付錢。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事件發生在3月15日,經過了一週,女子已經道歉並支付了一半的費用,但男子仍不願支付另一半的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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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指出,有關餐廳Pa Bul Lo Korean BBQ位於實龍崗花園,餐廳業者何女士把她已經報警並有意將事件帶到小額索賠仲裁庭的事告訴女子後,該女子在3月19日償還了一半的賬單款項。
何女士說,她在餐飲業工作了25年,第一次遇到不付錢就離開的顧客。
50歲的鄭先生週三(23日)受訪時堅稱,約會對象在幾次失約後,提出了要請他吃一頓飯。
“我們只(在餐廳)待了1小時,從大約晚上7時30分到8時30分。我告訴她,謝謝她請客,然後出去外面等了不到5分鐘,她當時去了洗手間。
“她出來後,我以為她已經付款。我們道別後就朝不同方向離開。
“她點了昂貴的牛肉套餐,我以為,她是因為之前推遲見面感到抱歉而款待我。”
不過,女子告訴何女士,是鄭先生主動提出要支付賬單,因為他對本身在約會期間多次離開餐廳去接聽電話而感到過意不去。
何女士說:“我相信女子的話,不相信那名男子。女子有表示歉意,但男子沒有。他上一次跟我們對話時,語氣還讓我們非常生氣。”
何女士指出,她是在3月15日晚上9時之後被一名員工告知,有兩名食客沒有付款就離開,她在查看閉路電視後聯繫了女子,女子當時說,男子會回去付錢。
“我等到晚上9時45分或9時50分,他都沒有來。”於是何女士和丈夫在第二天聯繫了鄭先生。
“我們好聲好氣地要求他付款,但他卻嘲笑我們。我的丈夫表示我們會去報警,他笑著說‘去報警’。”
鄭先生則反稱,“我試圖解釋當時的情況,但他不願意聽,要我去跟警方說。我等警方的聯繫,但餐廳業者再次聯繫我,說他要起訴我,因為這是民事案件。所以我也讓他這麼做,因為我沒有做錯事。”
何女士表示,她感謝那名女子,因為至少她支付了一半的賬單,而業者在女子的要求下,不會公開女子的任何個人資料。
至於男子,何女士說:“如果他真的願意付錢,他應該親自來找我們,道歉並付款,那麼我們便會接受。對他感到失望。”
何女士3月16日聯繫鄭先生後,向警方報案。她說,警方後來把案件轉到小額索賠仲裁庭,但仲裁庭無法追究此案,因為她沒有食客的全名、地址和身份證號碼。
何女士在女兒的建議下也聯繫了律師事務所。3月23日,律師向鄭先生髮出一封律師函。
自從事件被公開後,鄭先生表示,他在社交媒體收到了一些陌生的來電和訊息,餐廳也寫信到他的公司,要求他支付剩下的費用。
鄭先生還說,有陌生人撥電給她的前妻,通話中提到了他們未滿一歲的兒子的視頻。
“我有一個YouTube頻道,裡面有我兒子的視頻。我前妻說,來電者提到了我們的兒子,並要求她提醒我要支付賬單。
“我需要支付賬單,並不是問題。我有能力支付,但我不應該讓那女子(約會對象)能夠逃脫。”
另一方面,Pa Bul Lo Korean BBQ臉書昨日撰文表示,不少人聯繫該餐廳表示願意代上述男女支付賬單。
“謝謝大家的支持及提出的協助方式……不過,我們拒絕接受任何代表他們兩人支付的款項,因為沒有人應該為他們兩人的過錯買單。”
該帖文指出,有關女子已承認錯誤及道歉,但男子迄今沒有表示任何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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