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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00am 24/0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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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倖存者/01】家暴不是家務事 脫離魔爪後,倖存者需要整體社會支援

报道:本刊 白慧琪

單親媽媽羅秀虹(音譯)事件,許多目光都聚焦在她的尋子之路。退一步,我們何嘗不是從她身上看見,一個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勇敢離開施暴伴侶,結束變調的婚姻關係,堅韌地爭取子女撫養權,展開全新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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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施暴伴侶,真正從暴力中倖存並非易事,而是經歷多番掙扎才能付諸行動的決定。從(victim)蛻變重生成為倖存者(survivor),間中面對哪些現實難題?家暴並非家務事,而是公共衛生事務,還需整體社會的支援與支持,陪伴他們渡過難關。

報道:本刊 白慧琪

威省婦女服務中心*/威省婦女醒覺中心(PPW/WCC Seberang)經理黃細娣透露,根據研究,一個家暴受害者平均要嘗試7次,才會真正成功離開施暴者。箇中原因包括,受困暴力循環中,或因住宿、子女、經濟等現實考量,最終只好回到施暴者身邊,重複遭受暴力。

暴力循環分為緊張期(輕微暴力)、爆炸期(嚴重暴力)、蜜月期(平靜、道歉)。往往,施暴者最後展現暫時的悔意尋求原諒,受害者心軟答應複合,不久後暴力又重新開始。這是因為,家暴的本質是濫用權力與控制。施暴者對伴侶百般控制,包括限制人身自由、阻止社交、阻止外出工作,並透過言語、精神甚至性暴力踐踏伴侶,來彰顯和滿足自己的權力慾望。

在長期權力極不平等的情況下,受害一方逐漸喪失自我和自信,往往也斷了社交、經濟資源,孤立無援。是以,受害者能鼓起勇氣離家,親友、組織或政府相關單位都應全力支援。

黃細娣強調,處理這些家庭或親密伴侶的暴力問題,不是一味勸離。當受害者(通常是婦女)向非政府組織求助,當局會評估家暴的嚴重程度。若求助婦女非常驚恐、蒙受重傷,且暴力越來越頻繁和嚴重時,是時候離開施暴者。

以下為威省婦女醒覺中心建議制定的安全計劃(Safety Plan):

1. 持有重要電話號碼:附近警局、親戚、朋友和當地婦女組織。
2. 擁有願意聆聽的親友或鄰居,請他們聽到叫罵或暴力吵雜聲時儘快報警。
3. 練習安全地離開住處。
4. 帶走住處的危險物品或武器。
5. 就算還不打算離開,也可想想能去的地方,以及如何離開。備好逃離包包收納每日必需品,藏在方便拿到的地方。
6. 時常複習逃離計劃。

*注:威省婦女服務中心(PPW)是檳州婦女、家庭、社會發展及性別包容委員會與檳城婦女醒覺中心(WCC)的合作項目。

WCC製作四語家庭暴力宣導海報,強調“新冠肺炎是一項公共衛生事項。家庭暴力亦是。”(圖:受訪者提供)

黃細娣分析,一旦受害者決定離開施暴者,將面對以下幾個階段狀況。

●第一階段:緊急逃離,確保人身安全

1. 發生家暴,可立即撥打15999,即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的“關愛熱線”(Talian Kasih)。福利局有權發出“緊急保護令”( Emergency Protection Order,EPO),有效期達7天。

2. 逃離家暴家庭後,可到警局報案。若當下傷勢嚴重,請到政府醫院急診室求醫,醫院的一站式危機處理中心(OSCC)與警方、福利局和非政府組織聯繫密切,可提供完整協助。

3. 可向警方要求開檔調查證明信,再由福利局官員陪同向推事庭申請“臨時保護令”(Interim Protection Order,IPO)。

4. 當案件調查結束,“臨時保護令”跟著失效。若副檢察司決定提控施暴者,受害者可要求申請“保護令”(Protection Order),期限長達一年。

家暴受害者多是婦女,若孃家親人能夠幫襯,一切就好安排。唯,有些親友因長期不堪施暴者上門騷擾,或者厭倦了受害者先前反覆回去施暴者身邊,而不願收留。此時還可聯繫非政府組織,尋求到庇護所暫住。

黃細娣坦言,子女往往是受害婦女出逃前的主要考量。不少受害者沒有落腳處,也沒有工作、儲蓄,自身難保。如果孩子太小,可以託家人或鄰居暫時幫忙照顧。若孩子已是青少兒,需良好溝通,以免孩子不小心透露位置給施暴父親,破壞了安全計劃。

通常,家暴案牽涉孩童,福利局兒童保護官員(child protector)將介入評估狀況,以孩子的安危、衣食住行和心靈狀況做最佳利益考量,安置他們。例如母親受傷無法自理,不能照顧孩子,又沒有其他孩子熟悉的親友,福利局將申請臨時撫養權,將他們暫時安置在轄下孤兒院或中心。

●第二階段:重建信心,迎接新生活

受害者報警求助或到醫院求醫後,福利局社工介入,協助安置到安全的地方。以WCC的庇護所為例,地點隱蔽且不公開,受害者可在裡頭安心靜養。中心志工會接送到醫院複診或陪同接受警方錄供,並且長時間跟進輔導,瞭解最新生活情況。

“在一般非政府組織的臨時庇護所,平均暫住兩個星期。”黃細娣指出,志工會與受害者討論接下來的住宿、工作等計劃。但WCC庇護所極為隱蔽,無法讓找到工作的倖存者久住、自由進出。

這也體現了政府的家暴受害者支援系統非常不足。“除了緊急庇護所(老人院、非政府組織),政府沒有一個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協助受害者完善安排接下來的生活。”黃細娣以臺灣的家暴庇護所為例,提供司法、醫療、心理、就業、居住、子女問題等輔導。“時間不用太長,大約3到6個月,讓他們可以自由進出工作,對身心發展、重建信心都有幫助。”

清官難斷家務事?不,家暴是公共衛生事務

“家暴不是家務事,而是公共衛生事務!”黃細娣嚴肅提醒道。

此話何解?往往,你我都抱持“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心態,不願多聽或評斷親友或鄰居的家庭問題。然而,當事態嚴重到發生暴力衝突,生命受到威脅時,我們應該關注的不是別人的家務事,而是一條活生生的人命!

黃細娣提醒,兩個人步入婚姻,要明白雙方是平等的,不能想對方是屬於自己的。(圖:受訪者提供)

是以,家暴是公共衛生事務。黃細娣解釋,一個人受到家庭暴力,報警處理後,警方、醫院、福利局或相關非政府組織介入。身為親友或鄰居,可以在事發時幫忙求援,或提供暫時庇護。往後或許還有家暴案官司需出庭作證,或辦理離婚和子女撫養權,僱主同事也應同理、通融。一起家暴事件,其實觸及很多層面,你我都可以為這些倖存者盡一分力。

“協助者不能懷疑受害者到底是不是真的要逃。”誠如上述,受害者礙於種種考量,很可能回到家暴家庭。但黃細娣強調,“當她們來求助的時候,就全力協助。如果回去也不要怪她,因為離家真的不是容易的決定!”有些受害者來自富裕家庭,財務一直非常安穩,因過於依賴,要她們突然離家也不容易。

此外,黃細娣呼籲一般僱主,若不贊同家暴就要站出來支持、維護家暴受害的員工,也不要包庇施暴的員工。她分享個案,有婦女因遭受家暴,帶子女離開了丈夫。某天,丈夫將子女接走後一直沒有送回來。這名婦女開車跨州想要接回子女,上門無人應門。她轉而去到丈夫的公司,僱主卻包庇他不讓他們見面,婦女無功而返。

暴力,不能解決婚姻問題

WCC處理的家暴個案,施暴者多數是脾氣暴躁、嗜毒或嗜酒,以及妒忌,一點點風吹草動就懷疑東懷疑西。然而,家暴本質還是權力與控制,黃細娣提醒所有人,“兩個人步入婚姻,要明白雙方是平等的,不能想對方是屬於自己的。”

心想對方屬於自己,一個人就會想盡辦法控制對方,即便來到無法挽回的地步,已經沒有愛了,也不願意放手。“互相尊重,不用暴力來解決問題,婚姻生活才會比較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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